夜闖殯儀館看好友遺體被擋! 前鎮長兒「猛揍頭部」打瞎管理員

張世豐猛攻擊劉姓管理員頭部,造成對方右眼永久性失明。(圖/翻攝《中天新聞》)

地方中心苗栗報導

苗栗縣頭份鎮前鎮長張真臺兒子張世豐和朋友餘國樑殯儀館瞻仰友人遺體,但被劉姓值班管理員以還沒開放制止,兩人竟聯手痛毆對方,造成劉右眼永久失明。苗栗地方法院近日判張2年徒刑、餘1年8月徒刑,餘可緩刑4年。

判決指出,張世豐2017年5月28日凌晨5時許,搭乘餘國樑駕駛的轎車至頭份市立殯儀館,獨自進入館內欲向亡友捻香。劉姓管理員表示,早上6時後再捻香,並將張引導至殯儀館大門外,導致張心生不滿。

張世豐先徒手毆打管理員頭部,又出手將對方推倒在地,再持拖鞋不斷用力揮擊頭部。餘國樑到場見狀加入,出手推擠劉並徒手毆打劉的頭部,再由張趁機攻擊劉的頭部。張離去前,又以腳猛踹劉的頭部。

▼張世豐打到管理員倒地還不罷休。(圖/翻攝《中天新聞》)

劉姓管理員受有右眼眼球破裂並眼瞼瘀傷、左手手腕線性骨折右手肘擦傷等傷害,且右眼經治療仍無光覺(永久失明),已達毀敗一目視能的重傷害程度

張世豐辯稱,覺得劉男態度不好,「我與他無冤無仇,但是當時衝突發生當下,會打到哪裡,我無法拿捏清楚。我當時並不是要他失明,我們只是口角發生衝突,想要教訓他,但是沒有要他失明的想法。我真的沒有這種想法,只是單純互相打架而已,一切都是我的錯,我願意承擔被害人傷害的結果。」

餘國樑辯稱,「我是因爲朋友被打傷,也只是教訓他而已,並不是要他產生失明的結果。我當時過去的目的只是想拉開他們勸架而已,我沒有往他的眼睛打,只是往他臉頰打。」

法官認爲,兩被告與告訴人彼此間並無任何血海深仇,因一時衝動始犯下本案犯行,其等犯後態度始終坦承犯行,且均積極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並給付50萬元賠償金,獲得告訴人的原諒,因此判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