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殺警案二審宣判 高院重判富少曾威豪10年

夜店警案,主嫌曾威豪劉芯彤。(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震驚社會北市夜店殺警案,臺北市信義分局員警薛貞國,下班時間到信義區著名夜店關切聚衆事件,卻被70多名黑道份子棍棒刀械圍毆致死。案發後檢警陸續起訴66人,並將5人移送少年法院審理一審法院重判主謀曾威豪、劉芯彤等人13年以下刑期,案經上訴,高院二審28日宣判,高院改認定40人犯下傷害致死,全都加重;另外28人在場助勢,酌量加重。

▲薛貞國遺孀。(圖/記者吳銘峰攝)

二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共有40人犯下「聚衆鬥毆,下手實施傷害致人於死罪」,其中主事者曾威豪、劉芯彤夫婦,曾一審8年6月,二審改10年,劉一審9年,二審維持,另38名同夥中大多加重,最重處13年,最輕處7年2月。其餘28人爲「聚衆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罪」,一審處2到8月,二審改3到7月。另外一審獲得緩刑的7人,緩刑全都撤銷。

▼信義分局員警莊瑞源。(圖/記者吳銘峰攝)

對於高院這次判決,薛貞國的遺孀表示,希望這批被告能瞭解「過由心造、由心改過」,並希望被告能重新顧好自己的人生。也希望大家能更尊重警察,因爲治安維繫,是由全民共同努力。至於當時與薛一起到場的信義分局員警莊瑞源,聽到被告說要上訴,莊瞪大眼睛,直說「判太輕了」。

本案緣於2014年9月13日凌晨,臺北知名燈具友昌實業小開曾威豪與女友劉芯彤、竹聯幫和堂份子等人,到北市東區ATT大樓6樓知名夜店「Spark」消費,卻與鄰桌客人發生衝突,曾等人遭夜店安管趕離,竟出手毆打夜店安管,揚言會找人討回公道。曾男劉女當晚透過羣組號召「中山聯盟」成員回來報復,夜店圍事隨即聯繫薛貞國,希望薛到場幫忙。

當天休假的薛貞國與同事莊瑞源在14日凌晨來到夜店,2人均着便服,薛到場時氣勢凌人,一腳踹向曾男。曾男由於不願於女友面前出糗,暴怒之下烙人動手,數十名黑衣人警棍球棒、刀械、鐵椅,甚至連紅絨柱都抓起來打人。薛在3分鐘內遭連續攻擊,黑衣人一鬨而散,後續支援警力趕到,將薛送醫後不治,檢警遂展開大規模追捕行動,至今陸續逮捕74人。

檢方陸續起訴69人,並將5人移送少年法院。其中一名被告陳柏元目前仍在一審審理中,至於一審判刑的68名被告,上訴二審後,高院針對這部分做出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