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未幫外送員投勞保及勞退 勞保局:最快下週對業者開罰

勞保局指出外送業者需幫外送員投保。(圖/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近年來平臺經濟興起,穿梭在大街小巷的平臺外送員送餐的景象隨處可見,勞保局表示,平臺外送員如果是受僱勞工,依規定應由其僱主申報加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如果業者沒有依法加保的話,就會依勞保條例跟就業保險法相關規定裁罰

勞保局表示,平臺外送員如果是受僱勞工,依規定應由其僱主申報加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但是,如果是無一定僱主或與平臺業者間是承攬關係自營作業者,可由本業或相關職業工會(如外送從業人員、食品雜貨運送、機車貨物運送等)加保。又若外送員的工作所在地確無相關職業工會,則可由各業工人聯合會申報加保,或自行籌組相關本業職業工會加保。

勞保局代理組長林秀襄表示,若是由職安署認定爲僱傭關係後,業者就必須要爲外送員投保勞保,不過目前職安署尚未把資料提供給勞保局。

林秀襄說,上次已被職安署認定爲僱傭關係的5家業者,要把相關的詳細資料給投保單位,投保單位還要有陳述時間,等陳述時間過後纔會送往勞保局,接着跟勞保投保資料比對後,如果沒有加保的話就會依勞保條例跟就業保險法相關規定裁罰。

對此職安署署長鄒子廉表示,目前依照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21條,業者可以有10天的異議期,下週一(18日)將會陸續把公文送到地方政府,而勞保的相關裁罰也會在18日一併送往勞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