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胎兒有繼承權嗎?

案例

小明小紅是一對新婚夫婦。結婚後不久,小紅懷孕了,然而孩子還未出生,小明就意外離世,生前沒有留下遺囑,孩子在小明去世後出生。小明去世時還是胎兒的孩子是否享有繼承權

以案說法

有繼承權。民法典第十六條規定,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爲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爲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