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編預算修核廢選址條例 綠委鄭麗君轟經部:操弄公投

記者洪欣慈臺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鄭麗君金門縣議員滄江22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經濟部在102、103年度的核後端營運基金預算中,都特意編列了一筆30萬用於辦理核廢料選址條例修法相關律師費用,質疑經濟部欲要讓2011年能會爭議暫緩的設置條例修法通過,將地方公投操縱爲「反命題」,讓選址能不受地方干擾、順利進行

▲民進黨立委鄭麗君22日指出,現行的《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處置條例》恐遭經濟部修法,將地方公投規定操作爲反命題。(圖/記者洪欣慈攝)

經濟部去年7月即公告臺東縣達仁鄉及金門縣烏坵鄉定爲核能低放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建議候選場址,但依現行《低放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第11條規定,核廢料候選場址的確定,要經過地方公民投票通過後纔可建置,而臺東縣及金門縣皆拒絕辦理公投,鄭麗君指出,經濟部爲解決僵局,竟將手腳動到法條身上,欲用修法來讓公投通過。

鄭麗君表示,從前年開始,經濟部便連續兩年在覈後營運基金中編列預算,欲推動修法,但修法內容卻遲遲未送至立院,質疑經濟部是想將100年時原能會因大衆反彈而擱置的修法內容重新「起死回生」。

她進一步指出,原能會100年的修法內容原擬提出將現行選址條例公投規定從「政府主動辦理的同意公投」,改爲「未連署、連署不成、反對不成、拒絕辦理皆視爲同意」,後因社會反對聲音過大而擱置,原能會當時澄清稱修法意見是由經濟部和臺電提出,如今經濟部再編預算,疑又要來設局操縱公投,要求經濟部應儘速公佈修法內容,並承諾不能對現有公投規定作任何更動,「否則預算絕對刪」。

對此,臺電核能後端營運處黃副處長受訪表示,該預算規劃僅是預編性質,並非針對特定條例項目編列,相關法案是否修改都還在研議及討論,目前並未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