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有溫度”的法律!退役軍人保障法五大亮點廣獲肯定

退役軍人黨和國家寶貴財富。做好退役軍人保障工作意義重大、影響深遠。作爲我國第一部關於退役軍人的專門法律,退役軍人保障法於11月11日甫一公佈,立即引起廣大退役和現役軍人的廣泛關注,其中的五大亮點更是廣獲肯定,被稱爲一部“有溫度”的法律。

突出對退役軍人的法律保護。退役軍人保障法對退役軍人工作的基本原則服務管理、監督等作出了法律規定,強調要依法維護退役軍人合法權益,規定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應當爲退役軍人維護合法權益提供支持和幫助,公共法律服務有關機構應當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等必要的幫助。完善的法律體系,爲退役軍人工作提供了根本性保障,是退役軍人工作制度化法治化規範化的重要標誌。同時,退役軍人保障法對退役軍人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訓、就業創業、撫卹優待、服務管理等進行了系統規範,並規定退役軍人保障應當與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爲退役軍人保障工作的長期性、穩定性提供了法律保障。

建立健全分工協調運行機制。退役軍人保障法建立健全了中央地方的工作運行制度,從中央到地方政府再到基層組織,明確退役軍人保障工作的責任劃分,形成主體清晰、權責統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工作格局,並將退役軍人保障任務分解到部門、落實到組織、量化到崗位,做到事有專管之人、人有明確之責、責有限定之期。退役軍人工作的各個層次、不同主體分工協作,共同維護退役軍人合法權益。

精細化現代化保障退役軍人工作。退役軍人保障法在完善安置方式的同時加強移交接收、撫卹優待、服務管理等工作,體現了退役保障的精細化程度。例如,詳細規定對參戰退役軍人,擔任作戰部隊師、旅、團、營級單位主官的轉業軍官,屬於烈士子女功臣模範的退役軍人,以及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或者特殊崗位服現役的退役軍人,優先安置;對軍官、軍士和義務兵等不同軍人羣體開展精細化保障等。信息化是精細化保障的必然要求,退役軍人保障法規定要加強退役軍人工作信息化建設,爲退役軍人建檔立卡,實現有關部門之間信息共享,爲提高退役軍人保障提供支持。

加強就業創業教育培訓工作。退役軍人保障法堅持把穩定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強化底線思維,健全有利於退役軍人更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的促進機制,堅持創造更多就業崗位和穩定現有就業崗位並重,突出重點、統籌推進、精準施策全力防範化解退役軍人規模性失業風險,全力確保退役軍人就業形勢總體穩定。退役軍人保障法還明確,機關、羣團組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招聘退役軍人,同時要求各地設置一定數量的基層公務員職位面向服現役滿5年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招考。並加強了對退役軍人創業的支持力度,政府投資建設或者與社會共建的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應當優先爲退役軍人提供創業服務,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建立退役軍人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區,爲退役軍人提供經營場地、投資融資等優惠服務。退役軍人創辦小微企業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並享受貸款貼息。在創新退役軍人教育培訓方面,退役軍人保障法從法律上規定了國家建立學歷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並行並舉的退役軍人教育培訓體系,建立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協調機制,統籌規劃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

堅持普惠與優待疊加的原則。退役軍人保障法規定,國家關心、優待退役軍人,加強退役軍人保障體系建設,保障退役軍人依法享有相應的權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堅持普惠與優待疊加的原則,在保障退役軍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務基礎上,結合服現役期間所做貢獻和各地實際情況給予優待。軍人退役後,依法參加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社會保險,並享受相應待遇。退役軍人憑退役軍人優待證有效證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遊優待。堅持普惠與優待疊加的原則,體現了退役軍人保障法的“溫度”。相信這部法律的出臺,將爲退役軍人更好提供全方位、精細化的服務,增強退役軍人的滿意度和獲得感,讓軍人從軍報國得尊崇、解甲歸田受尊重。(陳志光 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