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炒房 財長張盛和:建商保留戶課囤房稅

財長張盛和表示,非自住房屋未來將涵蓋建商未售出餘屋,將適用囤屋稅。(圖/資料照片)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立法院一讀通過「囤房稅」,調高非自住房屋稅率爲1.5-3.6%,但外界認爲,課徵「雙空稅空屋稅、空地稅纔能有效抑制房價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未來空屋可以納入非自住的概念裡,待修法通過後,地方政府就可以調高建商持有的空屋稅稅率,也就是,最快明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已涵蓋空屋稅的概念,其稅率最高爲3.6%,且爲抑制炒房,力拚任內推動房地合一稅制

張盛和指出,空地稅有法源,但開徵的權限在地方政府,目前全國只有嘉義準備開徵,至於空屋稅,昨日的房屋稅修法已把非自住房屋的稅率最高調整到3.6%,由於自住必須要有居住的事實,因此,可以把空屋納入非自住的概念,修法過後,地方政府可以在彈性稅率內課徵空屋稅。

張盛和進一步指出,所謂空屋就是非自住的房屋,因此,建商手中庫存餘屋或保留戶都算是非自住房屋,過去沒有區分自住、非自住,房屋稅稅率均爲1.2%,待財政部對自住、非自住定義訂出配合修法通過後,最快明年5月就可以開徵空屋稅。

同時,張盛和也強調,實價課稅才能抑制炒房,抑制高房價不能光靠單一藥方,需要複方,單靠調高非自住房屋稅不可能抑制高房價,也因此,儘管過去5次推動房地合一制度都失敗,但財政部一定會記取教訓,「任內,我們會再提」。

他表示,過去推動房地合一失敗,主因牽涉土地增值稅,需要修平均地權條例,同時,還有長期成本認定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