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車換車」連偷4機車 竊賊穿同件上衣露餡

▲32歲林姓男子,涉嫌竊取他人機騎用代步,並持續竊取4車替換。(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32歲林姓男子涉嫌竊取他人機騎用代步,並持續竊取4車替換,臺南警一分局德高所長李振維率同警員陳鈞帝楊元林林哲全、李育成等人,犧牲輪休假期積極查緝,於13日晚上將林嫌查獲,全案竊盜罪嫌送辦。

警方說,12月2日在南市警一分局德高所及後甲所轄內相繼失竊4輛機車及1件機車安全帽案件,2所員警均依規定受理報案並積極展開查緝。德高所所長李振維率同警員陳鈞帝、楊元林、林哲全、李育成等人,犧牲輪休假期,至案發地點周邊勘察蒐證及實施地毯式訪查,發現一名男子行跡可疑,涉有重嫌,並且是以車換車之方式犯案,遂依其犯嫌穿着之特徵作爲偵查方向,並詳細過濾轄內治安記事人口資料,且派遣員警在失竊地點附近執行埋伏守望勤務

經多日努力,13日18時許,警員楊元林、李育成,於轄內仁和路執行肅竊守望時,眼尖地發現一名男子騎乘一部輕機車從眼前經過,其身上所穿着之衣物與鎖定之犯嫌特徵相同。當下楊、李2員見賊蹤再現,爲避免打草驚蛇,遂一路尾隨在後,同時連絡所內警力前來支援,而於21時30分許,在崇德路某家羊肉店前加以攔查盤詰,經員警提示犯罪相關跡證,犯嫌自知犯行已敗露而當場坦承不諱,自願隨同警方返所說明。

經查犯嫌陳姓男子(男、32歲,查有竊盜、搶奪等前科素行資料),目前以打臨時工維持生計,且係爲臺東戶政事務通報之失蹤人口,員警隨即依規定辦理撤尋通報手續,並經詢問陳嫌爲何於2日內連續偷竊4輛機車,陳嫌辯說,因爲竊得之機車比較老舊且又難騎,所以纔會一直竊取其他機車來做爲交通工具使用。全案偵訊依法函送臺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