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府院聯動規範企業破產處置

本報訊記者 胡佳通訊員 張冀閩 陽 青)爲全力支持宜春市兩級法院推進破產審判工作,近日,江西省宜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於建立企業破產處置府院聯動機制的實施方案》,旨在進一步深化供給結構性改革,積極穩妥推進企業破產處置和破產審判工作,不斷優化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方案》決定,建立由宜春市政府辦公室、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發改委、財政局等29個單位組成的企業破產處置府院聯動工作領導小組,並設置府院聯動工作辦公室,負責向府院聯動工作領導小組彙報需協調聯動的日常工作。建立協調聯動機制聯席會議制度,召開聯席會議聽取企業破產處置情況報告研究解決企業破產處置協調聯動全局性事項等。

《方案》明確了各項工作目標,強調要建立府院信息相互通報制度,設立破產案件受理預警機制;建立分類預警及破產重整企業識別機制,通過排查創建動態的困難企業名冊,進行研判評估,分類制訂處置方案;建立破產企業職工權益保障機制,妥善應對職工債權壓力大、職工情緒激烈等情況,預防羣體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搭建統一的破產財產處置平臺,對符合條件並有意向投資者,由相關政府部門上門鼓勵參拍或邀請實地考察,儘快實現資源利用;設立破產案件援助專項資金,建立財政撥款、向破產管理人提取的個案報酬,以及社會機構個人自願捐助資金爲來源的破產援助資金制度;建立企業破產製度化溝通協調機制,協調解決地方政府和法院提交的破產審判涉及的債務處理、職工安置、稅收優惠信用修復、企業註銷、破產費用保障、金融機構參與、產權瑕疵刑民交叉以及打擊逃廢債等重點難點問題。(胡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