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起跑 花蓮同步查覈11業者全符規定

▲▼花蓮環保局實施第1日稽查總共11家業者全數符合限制吸管規範。(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記者兆麟/花蓮報導

一次用塑膠吸管內用限制7月1日起跑,花蓮縣內列管共有政府部門3家、學校18家、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3家及連鎖速食店15家,花蓮環保局展開同步稽查,實施第1日稽查總共11家業者,全數符合限制吸管規範,花蓮部分的連鎖速食店業除於7月1日前即不提供內用塑膠吸管,另外也準備非塑膠材質之吸管提供給有需要之消費者使用。

▲▼花蓮部分的連鎖速食店業除於7月1日前即不提供內用塑膠吸管。

爲呼應聯合國國際海洋塑膠垃圾議題的重視,在西元2030年前大幅削減全球的一次性塑膠製品環保署持續推動一次用塑膠產品減量措施,2019年7月1日起,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4大對象內食餐飲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但取得「生物可分解塑膠」環保標章工廠出廠已附有吸管之商品,不在管制範圍替代方式則包括就口杯、紙吸管、不鏽鋼吸管、竹吸管、矽膠吸管等。

花蓮縣環保局長饒忠表示,爲宣導限制吸管法規,環保局除以公文通知並由稽查人員向業者說明外,今年6月21日已於花蓮遠東百貨舉辦法規說明會暨記者會,讓鄉親更瞭解相關環保政策及法規。日後環保局將持續推動垃圾源頭減量,期待花蓮朝幸福花蓮、花園城市目標邁進。

環保局同時於花蓮的愛買、遠東百貨、花蓮新天堂樂園等購物中心除張貼限制吸管的宣導海報,鼓勵鄉親垃圾源頭減量,愛護環境節省資源

饒忠特別呼籲鄉親,不管內用外帶都能夠建立自備、重複使用的觀念,不使用一次性餐具及購物用塑膠袋,共同維護花蓮的好山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