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低硫燃油改善空氣品質 經部憂:我國無生產能力

經濟部次長樑國新指出,我國並無0.3%低硫燃油生產能力。(圖/資料照片)

記者林信男臺北報導

爲改善空氣品質環保署建議,將燃料油含硫量由0.5%降至0.3%。不過經濟部次長樑國新13日表示,在實際執行面上,由於桃園第3重油加氫脫硫工場(RDS),興建計劃受阻,因此我國並無0.3%低硫燃油的生產能力。

樑國新13日上午赴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針對「降低燃料油含硫量標準政策及如何改善國內空氣品質」,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詢。

樑國新指出,臺灣主要的燃料油供應業者,是中公司臺塑石化公司,其中中油市佔率達95%,但對於將燃料油含硫量由0.5%降至0.3%,在執行面上,仍應考量國內外供應商的供應能力。

樑國新說明,中油公司的重油加氫脫硫工場,設備相當老舊,原本規劃興建的桃園廠第3重油加氫脫硫工場,也遭遇阻礙,因此臺灣目前並不具備0.3%低硫燃油的生產能力。

樑國新解釋,中油現有的重油加氫脫硫工場,都是1993年以前設置的,屬於舊式設計,以生產0.5%硫燃油爲主,無法產出0.3%低硫燃油;而桃園廠第3重油加氫脫硫工場,則因當地居民反對,已緩建兩年,生產計劃也隨之停頓。

樑國新強調,我國現行燃料油含硫量標準爲0.5%,與世界各國相比,環保標準已較爲嚴格,如果爲了改善特定城市空氣品質不佳情形,將含硫量標準制訂得較嚴格,經濟部尊重環保署的決議

但樑國新認爲,若將含硫量0.3%設定爲全國性標準,恐出現與國際作法不契合的狀況,因此經濟部建議,針對污染程度較高的城市,實施嚴格管制標準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