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改會:財團法人醫院成金雞母

健康醫療網/記者張鬱報導

財團法人醫院到底算不算營利機構?繼去年底揭露8成〈32家〉財團法人醫院有盈餘,卻只有18家繳稅後,醫改會再批財團法人醫院每年與原捐贈財團進行上億元的交易綿密複雜程度宛如「白色蜘蛛網」,讓外界難以監督。該會呼籲政府,應立法正視「家天下醫院」的問題。

▲醫院成金雞母? 醫改會批公資源變家天下(圖/健康醫療網提供)

醫改會董事劉梅君指出,由於財團法人醫院設立時,捐贈者就已經享有抵稅優惠,因此醫院應屬於社會資產。然而,臺灣現今法規太過鬆散,加上社會的誤解,讓醫院被視爲財團財產,由財團實質掌控、甚至當成集團事業投資經營的籌碼。也難怪愈來愈多財團或教會爭相籌設醫院,財團法人醫院也愈蓋愈大間

以某家企業型醫院爲例,40年前由企業捐助1000萬元成立,如今該院已累計超過100億元資產。但進一步分析醫院財務,竟有33.6億是向原捐助財團借貸負債,佔總資產33.1%。且醫院每年有3.4億資金以房租利息外包關係人交易,流入該財團口袋,使得當年僅捐1000萬的母企業,每年都可有上億元生意可做,投資報酬率超高!

醫改會根據近三年財報衛福部網站的財報審查委員意見分析發現,財團法人醫院亂象,主要源自於關係人交易如「白色蜘蛛網」,讓外界難以監督;且負責把關的醫院董事會董事都是財團或相關企業自家人,「公資源變家天下」。

若以5大企業型的財團法人醫院爲例,101年度財報所列與原捐助人或董事會的關係交易密集、金額龐大,即使公開財報,也無法監督是否合理或有無不當交易,更別提檯面下的關係人交易。劉梅君舉例,某醫院每年捐出上億元給相關醫學院,導致該院由盈轉虧,但這究竟是利益輸送,還是友情挹注?

現行醫療法雖有明定醫療財團法人董事會組與連任規範,更明定「萬年董事更替」條款,要求醫院董事會每屆需更替三分之一;但醫改會認爲,這些改革根本無法打中要害。

醫改會執行長劉淑瓊直言,政府除了應仿照教育部管理私校掏空的稽覈機制,由政府派出常住的公益監察人把關外,也應積極修法擴大增列票選基層員工代表社區病友代表參與董事會,纔是真正切斷「家天下醫院」的改革關鍵。

另外,劉淑瓊也指出,臺灣應對照美日等國對非營利醫院的治理制度,要求非營利醫院揭露董事會成員身分利害關係與關係人交易,並公佈醫院的利益迴避政策與條款,並揭露陳報給國稅局的完整財報,才能讓外界放心將財團法人醫院如此重要的社會資產,交由醫院董事會管理。

劉淑瓊強調,多數財團法人醫院的醫務收入有7-9成來自健保補助,而健保的經費來自於納稅人,因此,政府也應將醫院等非營利組織的貪腐列爲重要防弊任務,廉政署應建立醫療財團法人防貪監督機制。纔不會讓財團法人醫院成爲衛福部管不動、法務機關無心管、其他部會無法可管的三不管地帶,變成健保財務的毒瘤

資料來源: healthnew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