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高投顧被抓到挪用公司資金 金管會撤照、解職董座3年禁回金融圈

益高投顧挪用公司資金,以及多項缺失,金管會最終廢止營業許可,並解除李姓董事長、張姓董事職務。(圖/記者紀佳妘攝)

記者紀佳妘/臺北報導

金管會公佈最新裁罰案,益高投顧因挪用公司資金,以及爆出多項缺失,金管會最終決議廢止營業許可,並解除李姓董事長、張姓董事職務,且3年內禁止回鍋金融圈,也是近3年來第2家被撤照的投顧。

金管會證期局表示,益高投顧有6大缺失,依投信顧法第103條第5款規定,廢止益高投顧營業許可,並依同法第104條規定命令益高投顧解除行爲時張姓董事、李姓董事長職務。

首先是益高投顧將公司資金移作他項用途,以及相關帳載內容有虛僞或隱匿的情事違規情節重大,顯然已無法健全經營,再者是李姓董事長在任職益高投顧的總經理業務人員期間,同時擔任其他公司的董事、董事長。

第三是公司未兼營期貨顧問事業,但研發的APP軟體,卻發現有提供近月份指期顧問服務,其顧問畫面內容包含30分操作週期的方向、觸發價及多空轉折價資訊

第四是未申報前任董事長相關訴訟案件;第五是辦理公開說明會未有錄影錄音紀錄存查,第六是與客戶簽訂的委任契約,以證券投資顧問服務爲贈品

金管會證期局指出,益高投顧在2016年成立時,登記時資本額不實,也就是成立之初就有違法事實,到了2018年投信顧公會進行例行性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有6大缺失,因此決定祭出裁罰,這也是繼2016年聯華投顧被撤照以來,再度撤銷一家投顧公司的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