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隔離期滿就落跑怎麼辦? 勞部迴應了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移工失聯可立即通報查察,並無3天的等待限制。(示意圖臺北勞動局提供)

記者陳依旻/臺北報導

家庭看護工逃跑事件頻傳,甚至傳出來一天就落跑,僱主報案結果警方卻不受理,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移工失聯,可立即通報查察,並無3天的等待限制;另爲加強查緝非法移工,民衆檢舉,每案將可領5千元到7萬元不等獎金

目前來臺的移工,入境後應於防疫旅館或防疫宿舍完成「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期滿後纔可至僱主處工作,不過最近傳出有僱主引進看護工,沒想到在隔離期滿後隨即失聯。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6條,當外籍移工連續曠職3天且不知去向,纔算失聯;勞動部指出,若移工失去聯繫,按《就業服務法》第56條第1項但書規定,不用等3天,僱主可立即以書面通知移民署及警察機關執行查覈。

另爲加強查緝非法移工,勞動部也說,民衆若有發現僱主未經許可聘僱移工非法工作,或有非法媒介移工等違法情事,可向當地勞工局內政部移民署、警察機關,或撥打專線(0800-000978)提出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