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人力不足!指揮中心鬆綁返工標準:隔離7天採檢陰性可上工

臺大醫院快篩站,資料照。(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近來連日單日確診病例破百,指揮中心於19日宣佈全國進入三級警戒,各地陸續傳出醫院收治爆量消息。爲因應醫療人力不足問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應變處置建議,放寬相關規定,沒有打疫苗醫護人員,只要隔離7天就加上1採陰性可以返回工作,接種完兩劑疫苗者滿14天更是可以直接返回工作,無須採檢。

▲因應COVID-19疫情醫療照護工作人員提前返回工作建議。(圖/翻攝自疾管署官網

指揮中心昨(23)日公佈「因應COVID-19疫情-醫療照顧工作人力段缺的應變處理建議」,適用於疫情警戒第 3 級(含)以上地區的醫療機構和長期照護機構工作人員。

針對啓動人力備援計劃後人力仍然不足,且無法病人或機構服務對象轉介至其他機構時,可提前召回可能仍具傳播風險之醫療照護工作人員返回工作,各類提前返回工作人員建議不分優先順序,由醫療照護機構彈性處理。可以依照疫苗接種情況分爲三類:

(一)已完成接種新冠疫苗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之無症狀接觸者:無症狀即可返回工作,惟需自我健康監測至與確定病例最後一次接觸次日起 21 日。

(二)已接種2劑型新冠疫苗第1劑達14 天(含)以上之無症狀密切接觸者:需自主健康管理至與確定病例最後一次接觸次日起 21 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於 1 次核酸檢驗結果陰性後,可返回工作,惟返回工作後需每 3 天進行 1 次核酸檢驗至與確定病例最後一次接觸次日起 14 日止。

(三)未接種疫苗或已接種新冠疫苗第1劑但未達14天之無症狀密切接觸者:於居家隔離至與確定病例最後一次接觸次日起 7 日期滿後,於 1 次核酸檢驗結果陰性後,可返回工作,惟返回工作後需於與確定病例最後一次接觸次日起第 10、14日再採檢,並續自主健康管理至與確定病例最後一次接觸次日起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