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修法禁瘦肉精豬肉 柯文哲:若中央開放會很難執行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爲避免中央開放瘦肉精豬肉北市議會搶先在11月16日三讀通過在「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增訂「豬肉瘦肉精零檢出」規定;北市衛生局並表示,此案預計12月公告,預告後送政院備查,最快明年3月上路。對此,市長柯文哲表示,「議會通過的決議我們還是要遵守」,但中央開放了會很難執行,「如果其他縣市沒有禁,它(瘦肉精豬肉)可以到那裡再加工跑進來。」

國民黨團在5月時連署提案,要求衛生局在《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 》中,增訂防堵含瘦肉精豬肉進入臺北市規定,以維護豬農權益、讓市民免於吃到毒豬肉,堅持瘦肉精零檢出原則,呼籲市政府更應重視外食安問題,嚴加把關。

連署通過後,10月5日議會提案修改自治條例並經三讀,由北市衛生局比照辦理,於《北市食安自治條例》增訂防堵含瘦肉精豬肉進入北市的規定,確保北市消費者食安和從業人員權益。北市衛生局食藥處表示,從上月17日發文預告次日至今已超過14天,目前沒有接到反對意見,預計在12月正式公告,預告後送政院備查最快明年3月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