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攝影師劈腿小三拍裸照 散佈論壇拗是「藝術」遭判刑

愛德華馬奈(Edouard Manet)畫作奧林匹亞》(Olympia)。(圖/網路翻拍)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攝影界小有名氣的範姓攝影師,遭陳姓女子指控隱瞞已婚身分騙交往,對方發現受騙想分手,範男竟把她的裸照PO上4個攝影論壇逼複合,並辯稱是藝術照,臺北地院最後依散佈猥褻物品罪,判處2月徒刑,得上訴。

年近60歲的範姓攝影師在珠寶攝影界中小有名氣,去(2015)年1月,他涉嫌變造身分證配偶欄謊稱未婚,並與40多歲的陳女交往。4月,陳女發現對方早就結婚,氣得要提分手;範男威脅,如果不出面「好好談清楚」就要公開裸照,陳女上網一查,果然發現自己先前拍的裸體藝術照被PO上網,氣得提告。

範男辯稱,他在論壇上傳陳女穿白襯衫、打開釦子露出雙峰,側躺在沙發上的黑白照片,是仿照法國印象派畫家愛德華馬奈(Edouard Manet)的《奧林匹亞》(Olympia)畫作,應屬藝術照不是猥褻照。起初,檢方針對恐嚇和僞造文書將範男起訴,並採信其說詞,認定裸照構圖和馬內畫作相似,散佈猥褻物罪名不起訴,但卻被高檢署發回要求再討論。

臺北地院開庭時,範男改口坦承犯罪法官認爲,範男姿意將陳女裸照貼上攝影論壇,已貶損陳女人格尊嚴,同時危害社會善良風俗,且未獲陳女原諒,判處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2萬元,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