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技術標準支撐AI產業發展和治理:AI產業綜合標準體系建設指南公開徵求意見

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鄭雪 北京報道

人工智能標準化體系建設有了新圖景。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編制形成的《國家人工智能產業綜合標準化體系建設指南》(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以更好發揮標準對推動技術進步、促進企業發展、引領產業升級、保障產業安全的支撐作用。

相關專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人工智能標準化工作既是推動產業發展的制高點,也是踐行安全可控治理框架的關鍵抓手。相關文件體現了技術標準對人工智能產業發展和治理的基礎性、支撐性和引領性作用。

搶抓AI產業發展先機

2023年AI狂飆,以生成式人工智能爲典型代表的人工智能迅猛發展,爲全球發展提供了無限想象力。但無限想象力的背後,風險與挑戰並存:就業、數字鴻溝、倫理挑戰等。“軟法”治理工具箱中的標準,則成爲踐行人工智能安全可控治理框架的關鍵抓手。

行業整體發展態勢上,伴隨以大模型爲代表的新技術加速迭代,人工智能產業呈現出創新技術羣體突破、行業應用融合發展、國際合作深度協同等新特點,亟需完善人工智能產業標準體系。

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數字經濟與法律創新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張欣看來,人工智能標準化工作既是推動產業發展的制高點,也是踐行安全可控治理框架的關鍵抓手。

總體來看,《徵求意見稿》體現了技術標準對人工智能產業發展和治理的基礎性、支撐性和引領性作用。

《徵求意見稿》以搶抓人工智能產業發展先機爲目標,完善人工智能標準工作頂層設計,強化全產業鏈標準工作協同,統籌推進標準的研究、制定、實施和國際化,爲推動人工智能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技術支撐。

《徵求意見稿》將人工智能產業鏈分爲四個部分:基礎層、框架層、模型層、應用層。其中基礎層主要包括算力、算法和數據,框架層主要是指用於模型開發的深度學習框架和工具,模型層主要是指大模型等技術和產品,應用層主要是指人工智能技術在行業場景的應用。

標準體系建設過程中,《徵求意見稿》提出堅持創新驅動、應用牽引、產業協同、開放合作。

應用牽引方面,堅持企業主體、市場導向,面向行業應用需求,強化創新成果迭代和應用場景構建,協同推進人工智能與重點行業融合應用。產業協同方面,加強人工智能全產業鏈標準化工作協同,加強跨行業、跨領域標準化技術組織的協作,打造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的標準化模式。

“我國人工智能技術標準在制定程序、整體佈局以及法律銜接方面仍然存在諸多不足,中小企業的參與度和影響力有待加強。應用牽引、產業協同有助於標準制定的科學性和代表性。”張欣說道。

《徵求意見稿》提出多個目標。到2026年,共性關鍵技術和應用開發類計劃項目形成標準成果的比例達到60%以上;新制定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50項以上;開展標準宣貫和實施推廣的企業超過1000家;參與制定國際標準20項以上。

基礎共性標準制定應面向市場

《徵求意見稿》指出人工智能標準體系的建設思路,即人工智能標準體系的結構建設和框架建設。標準體系、結構均需從基礎共性、基礎支撐、關鍵技術、智能產品與服務、行業應用、安全/治理六部分出發進行搭建。

那麼體系、結構有何不同?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中國互聯網協會研究中心副主任吳沈括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訪時表示,結構是着眼於標準的要素內容所形成的展示,而框架是着眼於治理流程的內容說明。

二者之間又是何種關係?相互承接、相互促進。張欣表示,一方面,結構梳理的六部分契合產業鏈特點推進制定工作。另一方面,框架部分釐清每一類標準的核心內容與要素。

基礎共性標準,是人工智能的基礎性、框架性、總體性標準,主要規範人工智能術語、參考架構、測試評估、管理、可持續等內容。

“我國目前基礎共性標準呈現不足且相對滯後的局面,這意味着我國尚未對人工智能的概念、內涵等基礎共性技術達成共識,直接制約了我國人工智能技術的快速發展和應用。”張欣說道。

那麼,基礎共性標準應該如何推進?考慮目前人工智能企業主要集中於技術集成與方案、智慧商業與零售兩個應用領域,對於基礎理論和前沿技術的突破仍然有限。張欣建議,在具體制定過程中,應面向市場,提升標準化需求識別分析能力,構建長效協同合作機制,整合形成智力資本,切實解決企業之需。

《徵求意見稿》中,基礎支撐標準,主要規範數據、算力、算法等技術要求,爲人工智能產業發展夯實技術底座。包括基礎數據服務、智能芯片、智能傳感器、計算設備、算力中心、系統軟件、開發框架、軟硬件協同等部分。

基礎支撐標準制定應該考慮哪些因素?吳沈括提示,一是,要符合產業政策、產業實踐以及產業能力。二是,要特別注意國際標準的發展態勢,着眼於國內國際兩個市場的匹配和銜接,爲產業的全球化發展提供更爲有力的支撐。

安全治理標準發力需最大程度凝聚產業共識

行業應用標準方面,人工智能行業應用重點領域包括智能製造、智能家居、智慧城市、科學智算等。同時加快開展智能農業、智慧能源、智慧環保等共計9個領域標準研究。

吳沈括提示,相關領域的選擇是現實需求和未來藍圖的協調配合。結合了產業政策的重點發力方向、產業實踐的成熟經驗和優勢領域,同時着眼於人工智能產業體系發展的未來需要。

隨着AI全球狂飆,發展安全可信、負責任的人工智能已經成爲全球共識,各國都在加快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標準建設。《徵求意見稿》亦對安全、治理標準作出迴應。如發力安全標註、內容標識、人工智能倫理審查等標準。

張欣表示,人工智能安全和治理標準對於AI行業的發展至關重要。其不僅決定技術信任生態的建立,還會對我國人工智能企業“出海戰略”的實施產生影響。

“一方面要秉持全週期視角,對各個環節的安全和治理需求提供必要標準。另一方面,要與國際共識性安全和治理標準有機銜接,在充分體現我國治理特徵和思路的基礎上形成國際共識性的標準和規則。”張欣說道。

在她看來,實施方案上可先劃定重要共性場景和領域,優先制定相關標準。此外,還需要注重安全與治理標準與法律法規的有機融合與銜接。

目前,全球視野下安全和治理標準呈現出不同發展思路。

吳沈括提示,少數發達國家推行一種小院高牆的技術霸淩策略,排他性較爲突出。中國則強調包容、普惠、開放的思路,突出共建共治。

“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標準的發力點在於最大程度凝聚產業共識,最大限度減少非技術因素、非經濟因素的干擾和影響,提供可落地、可執行並且具有可行性的解決方案。”吳沈括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