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鬼父亂倫10年誆可「改運」 女兒心軟翻供又被性侵

▲根據統計,多數性侵加害人都是被害者身邊熟人。(圖/示意照/取自網路)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宜蘭縣一名少女念國小二年級始,長期被臨時工父親以「改運」爲由性侵,直到升上高中後此事才曝光,但少女出庭作證時,父親竟以死相逼,她一時心軟翻供,結果被送回家當天又被爸爸性侵!少女從此性情大變,經常翹課,有位老師得知真相,找來少女懇談,讓她親筆寫下這幾年來的痛苦經歷,終於揭發了這名無恥鬼父獸行

少女寫道,當她還是個小學生時,父親就開始瞎掰各種理由威脅,從口交到摸胸,一步步利用她的身體逞欲。

國二某日,這名鬼父又動起了歪腦筋,竟瞎扯說:「最近賭錢常輸,做愛能幫我改運。」要求女兒盡孝道配合。少女寫道,她苦苦哀求爸爸不要這麼做,「想發泄可以找媽媽」,未料爸爸露出一臉不屑神情嗆聲,「你媽我用到不想用啦」,硬是奪走了她的童貞

少女升上高中後,有次在和朋友聊天時,無意間透露曾遭父親性侵,老師輾轉知悉此事後通知社會局,少女後被安置在他處,但在法院開庭前一刻,父親找到她私下威脅「敢說我就死給妳看!」少女擔心爸爸出事媽媽會很難過,當庭翻供讓鬼父逃過司法制裁

原以爲經過這次教訓,爸爸此後應不會再把她當泄慾工具,沒想到被送回家的那一天,爸爸又再次性侵了天真的自己,讓她對人性徹底感到失望,但因爲翻供過一次的關係,少女擔心不會再有人相信她所說的話,爲了逃避,她開始翹課、變得很叛逆。

所幸一位老師發現少女反常行爲另有隱情,在經過輔導後,少女被說服把父親獸行一件一件寫下來,老師再將此親筆筆記交給檢方,檢方看過後認爲可信度極高,決定重啓調查,還少女一個公道

宜蘭地方法院日前一審終結,以觸犯家暴妨害性自主的強制性交等共3罪,分別判處鬼父有期徒刑7年、7年及3年2個月,合併執行後爲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