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廊女老闆酒醉大鬧 脫衣怒罵警神經病下場出爐

洪女去年8月間酒醉後在計程車上猛吐,還怒罵員警神經病,遭新北地院判處2年緩刑定讞。(警方提供)

新北市經營藝廊洪姓女子去年8月間喝酒醉,搭計程車途中車上猛吐,被司機要求支付清潔費用,未料洪女不滿在車上大吵大鬧,並將全身衣物脫光光,拒絕下車,司機見狀報警處理,洪女見員警勸阻,連罵了「神經病」、「fucking asshole」等語,遭警方依妨害公務送辦。新北地院近日判處她2年緩刑,接受法治教育課程6小時全案定讞。

洪女具有碩士學歷,留學進修後在臺經營藝術展廊,她去年8月24日飲酒後,在永和區搭乘計程車,卻未忍住吐意,在車內狂吐,陳姓司機見狀向她收取清潔費,但洪女不從,開始發酒瘋狂脫衣物,在車上大吵大鬧。

陳男報警求助,洪女見員警到來,不僅不配合,還口出惡言,對着員警罵「神經病」、「fucking asshole」、「幹」等語,直接被員警帶回派出所偵辦。檢方調查後,依妨害公務起訴洪女,並聲請簡易判決,一審判處洪女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並要求她賠償7200元,洪女雖與2警達成和解、賠償,但仍繼續上訴。

新北地院二審認爲,洪女是因酒後失態犯案,且達成和解,再犯可能性低,因此改判洪女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6小時。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喝酒過量,有礙健康!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