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每坪33.1而非26.5萬買國發院土地 元利打臉黨產會

▲與國民黨涉及賤價買賣國發土地元利建設反駁(圖/國發院官網)

記者張暐珩/綜合報導

黨產會25日公佈國發院土地案調查報告內容指出,當時行情每坪40萬,而元利建設僅以每坪26.5萬,涉及賤賣。但元利建設28日澄清,這樣算法有誤解,當時元利是參考距離100公尺同地區、同時間臺銀公開標售成交個案,其得標價格爲每坪33.16萬,故以此爲依據,作爲交易價格參考,最後與國民黨以總價42.5億成交。

黨產會30日將針對國發院土地案舉行第2次聽證會,其主要爭點爲「元利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是否無正當理由以顯不相當對價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取得國家發展研究院臺北市山區華興段一小段 440 地號等土地」。元利建設則於28日針對黨產會25日公佈的調查報告,提出聲明稿反駁。

元利建設表示,黨產會所公佈的國發院調查報告指出,當時行情每坪40萬元,因此總計14437坪的住三用地,即已達約 57.8 億元價值,但是元利建設實際僅以38.3 億元自國民黨取得,顯爲不相當對價。不過,事實是元利在投標國發發院土地之前,參考與本案距離100公尺同地區、同時間臺銀公開標售成交個案,其得標價格爲每坪33.16萬,故元利以此爲依據,作爲交易價格參考,最後與國民黨以總價42.5億成交。

元利建設並解釋,國發院土地案的實際取得價格,因其中涉及土地稅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而有記存之土地增值稅預估9.4億,國民黨負擔其中4.2億,元利吸收5.2億,故該筆土地以投標當時計算取得成本約47.7億,換算每坪單價約33萬,與當時市場價格相當,並非黨產會所稱之26.5萬,有顯不相當代價情事,黨產會計算基準及認定顯然有誤。

此外,該案在都市計劃審議過程中,除了原公展內容應回饋項目外,又額外增加11.2億的負擔,且記存增值稅實際稅單核發金額確認爲11.8億,此部分都是額外增加的費用,也就是最後元利實際取得該土地總成本約67億,每坪單價爲46萬。元利公司願負擔如此成本是爲成就公益,並非純以業務拓展爲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