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11職等以上公務員 30日起「禁止」赴陸進修

福建廈門大學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廣州暨南大學是目前臺灣公務員赴陸進修的熱門學校,圖爲廈門大學。(圖/翻攝維基百科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隨着兩岸關係日漸緊密,越來越多公務員也會趁假日到大陸進修,「國安問題備受質疑,因此,內政部28日發佈新修正的「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條文,明文規定自30起,現職公務員不得前往大陸地區進修,但香港澳門不在此限。

移民署指出,此次辦法修正主要針對「高階公務員」,自2001年小三通開放之日起,許多金門縣的高階公務員都利用假日到福建省攻讀碩、博士;根據國安局的統計,至2013年11月止,就有97名公務員赴大陸進修,其中還有91名拿到了博士學位

28日公佈修正法條後,未來11職等以上的現任公務員,以及警監3階以上的警察人員,皆不得再以「入學進修、選修學分研究專題」爲由申請赴陸,符合此規定的在學中公務員,也確定拿不到畢業證書;另外,雖然辦法中未規定10職等以下的公務員是否能繼續申請,但移民署官員表示,未來公務員若想再申請赴陸,所屬機關將有裁量權,且「原則上不會同意」。

根據《聯合報》報導,由於此項規定來得突然,外界紛紛質疑,這是否與先前的張顯耀泄密案有關;也因爲此項「禁令」在選前公佈,也讓人懷疑是否有政治目的?對此移民署副署長何榮村表示,「這件事已經研議了2、3年,絕對沒有特定的時機問題。」

移民署在今日(29日)上午表示,因爲現階段政府並沒有開放公務員前往大陸進修,行政院在3月21日商量配套措施時,才決議增訂條文,明文規定公務員赴陸進修的規定。另外,此項規定除了現職公務員外,國安局、國防部法務部調查局索托從事涉及國家機密個人民間團體,也適用同一原則。

目前臺灣10職等以上的公務員約8000人,赴陸進修者不超過1%,根據人事行政培訓用處的統計,未來受影響者應不超過80人。另外,移民署還強調,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若11職等以上的公務員,在未經許可的前提下赴陸進修,一旦職務上涉及國家機密,將可處20萬至100萬罰緩,若無涉及機密,則可處2到10萬的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