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賣10億杯 手搖飲料「免標成分」化學物恐下肚

記者盧姮倩/臺北報導

根據統計,臺灣人去年一整年就喝掉10億2355萬杯手搖飲料,但沒有人知道喝下去的是茶精人工果糖還是香料,有議員批評,臺灣飲料一年創約400億元商機政府卻遲不修法,讓業者不須告知原料熱量營養成分民衆喝起來「食在不安心」。

▲手搖飲料沒強制標示,臺北市議員樑文傑(右)、吳思瑤召開記者會批評。

臺北市超過20家分店連鎖飲料業者,有包含50嵐、清玉等8家,算一算,光這8家連鎖飲料店的分店就有354家,以臺北市267萬3226人口推估,光是臺北市,手搖飲料的年銷售量就有1億692萬多杯,若以一杯飲料40元來算,一年就賺了47億多元,相當驚人。

然而,人手一杯的手搖飲料含有什麼成分?消費者無法得知,雖然衛生福利部今年重新修訂包裝食品營養標示內容,包裝飲料需獨立標示熱量及相關成分,但手搖飲料屬散裝食品「免標」,因此大部分的人,根本不曉得喝下去多熱量,遑論其他成分。

臺北市議員樑文傑、吳思瑤5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天然的原料價格高,但化學調和成的成本卻很低,像是頗受歡迎的芋香奶茶玫瑰奶茶、榛果奶茶,有很多都不是天然,都是使用化學配方,而長期食用化學添加物,對人體的肝、腎及心血管都會造成影響,而包裝飲料市場絕對沒有手搖市場大,手搖杯卻可以不標示任何成分。

北市衛生局去年起雖有陸續輔導業者標示熱量,但樑文傑質疑,8大家連鎖業者並未完全合格,像是在臺有87家連鎖店的50嵐,在網站店面上都沒相關標示,清玉、橘子工坊水巷茶弄也沒標示熱量,而其他家如COCO都可、吃茶趣ToGo、COMEBUY雖有公佈熱量,但大多都是在網站,購買時店家也未主動出是熱量標示板。

臺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副處長沈美俐迴應,由於現行法規還沒訂定相關規定,會持續輔導業者標示,而部分業者已有標示熱量,會再持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