薏仁水美白消腫? 消基會:涉及療效的廣告恐違法

▲▼薏仁廣告涉及療效違法。(圖/翻攝自7NET網站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部分薏仁水、紅豆水的廣告宣稱具有療效,被衛福部質疑不實、認爲有違法疑慮。中醫師黃中瑀也表示,薏仁水要喝到美白、紅豆水喝到要消腫,其實效果都會因個人體質作息而有所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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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藝人林心如隋棠分別代言薏仁水、紅豆水,也都在臉書上宣稱具有消腫與美白的效果,被質疑涉及療效。消基會舉例,除了臉書之外,在7net網站上也可以看到標榜「大薏仁具有美白功效白木耳膠質,堪稱植物膠原蛋白,讓皮膚彈性」的薏仁飲廣告,明顯違規,同樣可以開罰。

林心如經紀人佳人則表示,心如人在國外,不知道喝飲料的效果如何,但確實有試喝過才代言。她也說,喝飲料不是變魔術,不可能把皮膚黑的人瞬間變白,而且一定還跟個人體質有關;廣告說的話只是公司的創意發想。

至於隋棠經紀人林雅敏則迴應,隋棠以前就會自煮紅豆水,也會告訴身邊朋友消水腫功能,本身除了喝紅豆水之外,也會喝檸檬水紅糖水……等等,是一個非常注重養生的藝人;爲了接下「纖Q好手藝紅豆水」的代言,做了很多功課,也試喝了8個月才合作。而產品效果的部分應該要詢問廠商

消基會表示,兩位經紀人都把問題推給廠商和廣告公司,實在不妥,認爲應該要對自己代言的產品負起連帶責任。

國家傳播委員會(N.C.C.)電臺與內容事務處專員曹迪祺則表示,目前法規並沒有詳細的規範,一切都需經由衛生主管機關檢核有無問題後,才能決定是否進行懲處。

對與這起事件,消基會整理一下建議:

一、政府方面

1. 國家通訊委員會與衛福部應再對「有疑義」之商品審查進行明確分工杜絕管理漏洞。2. 增修廣告法,杜絕廠商遊走廣告的灰色地帶,加強保護消費者。3. 對違法的廠商及代言人進行嚴格管理

二、業者方面

1. 比照衛福部規定,詳細標示大薏仁、赤小豆百分比。2. 應標示警語,明確告知哪種病患不宜飲用。3. 依廠商迴應商品並無強調療效,價格應按照一般機能水或飲用水。4. 業者透過不同媒介電視網路廣告,進行不同調的文宣,在網路比傳統媒介風行的現今,業者的巧立名目應自我約束

三、代言人方面

1. 必須確實試飲過,且明白該產品性質,以盡代言人的言責。2. 代言人應對粉絲(Fans)負起個人聲譽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