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趙駿亞失控傷警 賠15萬元獲判緩刑

藝人趙駿亞不滿凱道交管推警察遭起訴,賠15萬和解,獲判緩刑,須參加法治教育1場。(黃捷攝)

藝人趙駿亞開車行經交通管制區遭警攔阻,氣得與賴姓員警起衝突,失控推倒賴員,涉犯傷害、妨害公務罪。臺北地院審理期間,趙駿亞當庭賠償15萬元和解獲撤告,全案改簡易判決處刑後,法官判趙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緩刑2年,須參加法治教育1場次,可上訴。

今年總統大選前一天,民進黨在凱達格蘭大道舉辦總統蔡英文造勢活動,警方管制周邊道路人車。當晚6點13分許,趙駿亞駕駛白色休旅車行經仁愛路、林森南路口,趕着回家與父母吃飯,卻被負責交管的賴員攔阻,他下車質疑爲何前方車輛可過去,輪到他卻被管制?

趙駿亞最後情緒失控推倒賴員,致賴員腰部、胸部鈍傷,當場遭依依傷害、妨害公務罪現行犯逮捕,檢察官復訊後諭令5萬元交保。臺北地檢署於5月13日將他起訴。

北院6月22日開庭,趙駿亞與賴員達成調解,趙當場交付15萬元和解金,並起身對賴員、公權力致歉;賴員同意撤回傷害告訴,妨害公務部分則同意予以緩刑,檢方也沒意見,法官因此諭知全案改簡易判決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