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涉嫌捕撈保育類鯊魚及海龜混獲 美列臺灣非法漁業清單

臺灣繼歐盟黃牌和去年美國「強迫勞動製品清單」後,今年又因遠洋漁船涉嫌捕撈保育類鯊魚、鯊魚割鰭棄身以及違反海上轉載規定等被美國列進非法漁業名單。(綠色和平提供)

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NOAA)今年公佈7個國家與地區涉及非法漁業(IUU),29個國家與地區涉及混獲,臺灣在兩個名單中均首次上榜,綠色和平表示,臺灣遠洋漁船涉嫌捕撈保育類鯊魚及混獲海龜,若兩年內未採取具體改善措施,美國可能將進一步祭出限縮漁船停靠港口,甚至限制漁獲貿易等相關制裁。

報告指出,美國政府根據NGO的調查,認定2018到2020年,多艘臺灣漁船違反了3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的保護管理措施,在太平洋、大西洋等作業海域涉嫌非法漁業行爲。其中有3艘漁船,包含臺灣籍漁船「威慶」及疑似從「威慶」轉運鯊魚鰭的塞內加爾籍「Lisboa」漁船,和一艘鮪延繩釣漁船,因涉嫌違反海上轉載規定,以及違反鯊魚相關保護措施等被點名。此外,臺灣在大西洋海域作業的鮪延繩釣漁船,也因海龜混獲而榜上有名。

報告中也指出,全球第3大漁業強權南韓,在2019年被NOAA列進非法漁業清單後,政府旋即在同年修法,透過加強行政執法力道,迅速而有效的制裁非法作業漁船,目前已從清單中除名,反觀已經連續上榜的墨西哥,其非法漁業行爲未見顯著改善,美國政府將採取拒絕墨西哥漁船進入美國港口的制裁,其漁獲產品則可能面臨進口限制。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李於彤表示,臺灣近年因爲涉嫌非法漁業及人權剝削等問題,嚴重影響我們的國際聲譽,繼歐盟黃牌和去年美國「強迫勞動製品清單」後,今年又因遠洋漁船涉嫌捕撈保育類鯊魚、鯊魚割鰭棄身以及違反海上轉載規定等被美國列進非法漁業名單,政府必須加強海上監管、落實執法,避免危害海洋資源的非法漁獲流入全球市場。

環境正義基金會CEO暨創辦人Steve Trent表示,非法漁船不受法律約束,全球漁業缺乏透明度是讓非法漁撈以及人口販運猖獗的主因,各國政府應立即提升透明度並且確實執法才能真正消除IUU以及強迫勞動。

綠色和平及環境正義基金會共同建議,我政府應強制所有漁船裝設包括CCTV、遠端遙測;提高觀察員覆蓋率至100%;全面禁止海上轉載,要求漁船必須直接回港卸魚;以及漁船在海上作業3個月後必須停靠最近的港口,以防過度捕撈與強迫勞動風險。

農委會漁業署表示,對美方報告中所指涉事項,漁業署將盡速與美國諮商,並就涉案漁船進行調查,倘查有涉IUU漁業行爲的具體實證,將依「遠洋漁業條例」相關規定予以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