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回扣滿2000元就要停職 爲何醫療腐敗20年剎不住

(原標題:醫生回扣滿2000元就要停職,爲何醫療腐敗20年剎不住?)

新一輪反腐風暴將至

醫生拿回扣、收紅包彷彿一直在管,卻又從來沒有管好過。

12月2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衛健委印發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規定》,對全區所有醫療機構提出廉潔從業“十嚴禁”的要求,將醫務人員違規接受旅遊、宴請、健身等活動也算作收受“回扣”。

《規定》要求,醫生違規所得金額在2000元(含)以上、不滿5000元的,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處分。同時,依照《執業醫師法》的規定,暫停六個月以上九個月以下醫療執業活動。

拿回扣2000元被發現,醫生就要被停職半年,這是歷來年廣西醫療系統內最嚴的反腐規定。

這幾天,上海也更新了醫生不良執業記分管理辦法。和廣西不同,上海採取積分制。

12月22日,上海市衛健委印發通知稱,自2020年12月25日起,按照《醫師不良執業行爲記分管理辦法》,醫生利用職務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財物、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或開展以商業爲目的的統方行爲,都將被扣除18個積分。根據規定,扣18分以上的醫生,將被處以離崗3個月的處罰。

政策年年有。2018年時,寧夏頒佈的規定,將醫生收回扣的處罰線降低到1000元,超過1000元的就要被處以停業6個月的行政處罰。2017年,安徽還宣佈過,收回扣超5000元直接解聘。

可是這麼多年來,各地醫療領域的腐敗案件仍然層出不窮,回扣金額遠遠不止千元級別,而是數十萬、上百萬。

條條紅線在眼前,爲何醫療腐敗仍然屢禁不絕?

醫療反腐20多年

回扣越給越多

2004年4月9日,原國家衛生部副部長高強在“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上放下狠話:“凡是收紅包、拿回扣的醫生都將被取消行醫資格。”

在有據可查的歷史中,至少從1997年開始,原國家衛生部等部門就開始清查醫療腐敗問題

1997年,原國家衛生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國家醫藥管理局、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部門按照國務院部署,舉行“全國藥品回扣專項檢查聯席會議”,專門部署整治藥品回扣工作。

按當時的統計,全國共有各級醫療機構120377個,截止1997年10月底,實際進行自查的藥品生產銷售企業和醫療機構爲117714個。自查出從1993年12月1日以來收受的藥品回扣金額17.4億元。

自那以後,原衛生部等多部門幾乎年年強調、年年部署醫療行業整頓工作。但“醫生拿回扣”的問題年年增多,回扣金額年年增長。

今年10月,《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關注醫療回扣問題。文中引用國家醫療保障局價格招採司有關負責人的話稱:“根據公開可查的法院判決文書統計,2016年至2019年間全國百強制藥企業中,有超過半數被查實存在直接或間接給予回扣的行爲,其中頻率最高的企業三年涉案20多起,單起案件回扣金額超過2000萬元。”

20年間醫療腐敗年年嚴打、年年問題高發,這是不爭的事實。醫療機構和主管部門責無旁貸,各種規範也是不斷加碼

健識局在廣西的相關規定中看到,醫生以各種名義收受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以及接受相關單位和個人提供的旅遊、考察、宴請、健身、娛樂等活動,都被視作回扣。

這一規定不可謂不嚴。但主任專家們以參加各種學術活動的名義,全國旅遊城市到處飛,五星級酒店隨便住,卻似乎很難歸入上面所列的“回扣”範疇。

廣西的規定還要求:如果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發現“無法拒絕的回扣”,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報告本單位紀檢監察機構或指定的受理部門,由單位統一處理,否則視同收受。

條例規定如此細緻,但如何開展實際執行,是要打一個很大的問號的。總不能讓大主任、大專家們開完“學術會議”回來後,都去紀委監委報道吧?

中紀委出手

反腐與醫保基金安全結合

今年6月,國家衛健委、國家醫保局、公安部等九部委聯合印發《2020年糾正醫藥購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再次向醫藥、耗材企業給回扣的行爲動刀

不過,今年的醫療反腐措施似乎有所不同。2019年初開始,頂層就對醫療機構“內外勾結欺詐騙保”行爲非常重視,在中紀委全會等場合反覆強調,並將“騙保”作爲醫療領域整風肅紀的重要抓手。

各部門在狠抓“騙保”的同時,對醫療行業不正之風的懲治花了最大的力氣。今年以來,中紀委已經在其官方網站多次曝光醫藥腐敗的典型案件。

尤其是在《集中帶量採購,斬斷醫療賄賂利益鏈》一文中,中紀委表態:醫療領域腐敗案件中,收取藥品耗材回扣問題出現頻率最高……由此帶來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虛高、醫療費用過快增長、醫保基金大量流失等問題,亟須重拳整治。

將醫療腐敗和“醫保基金安全”聯繫起來,反腐就有了最強有力的切入點

12月25日,國家醫保局印發通知要求,各集中採購機構務必於2020年底前建立醫藥價格和招採信用評價制度。按照國家醫保局的部署,從明年1月起,醫保局將定期評估各地制度建設實施進展、典型案件處置效果等,並向外界通報。

新的反腐風暴將不僅僅是醫保和衛生系統的事情,而是市場監督總局、公安、藥監等多部門聯合查處的形式,所有醫藥企業的商業賄賂、操縱市場等不法行爲都會記錄在案。根據違法行爲的嚴重程度,醫保部門會在招標採購時給予不同的懲戒方式。

重點抓違規違法的藥企,而不僅僅抓違法犯罪的醫務工作者,這套措施使得監管更加立體,讓藥企再無監管漏洞可鑽。業內普遍認爲,國家醫保局所建立這整套的監督機制將徹底改變目前的醫療環境。

促進藥品價格迴歸合理,斬斷帶金銷售鏈條,倒逼整個醫藥行業淨化升級,纔是打擊醫療商業賄賂的最終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