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激憤動粗 小事釀成大錯

(原標題:一時激憤動粗 小事釀成大錯)

本報訊記者王赫巖 通訊員葛琪)近日,天津市銀行門口發生了一起鬧劇,兩名男子當街扭打在一起,一時激憤釀成大錯。

兩名男子其中一名姓曹,是該銀行的保安,另一名姓林,是負責清掃該街道保潔員林某在清掃該段道路時,臨時將保潔車輛停放在銀行門口,恰巧阻擋了運鈔車的道路。曹某見運鈔車無法進入,便向林某大喊示意其挪一下保潔車。林某覺得曹某態度惡劣,故意放慢動作。曹某便上前與林某理論起來,兩人你一言我一語,隨後竟當街動起手來。很快,林某因體力不支倒地不起,兩人被銀行工作人員路人勸開。

圍觀羣衆報警,曹某被民警帶回公安機關。經鑑定,林某胸部、面部受傷,爲輕傷一級。經審理被告人曹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自動投案,自願認罪認罰,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了被害人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經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判處曹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緩刑考驗期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