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夢想:醫療行爲免除刑事責任 避免臺灣醫療崩盤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我有一個夢,臺灣醫療行爲,可免除刑事責任!」中華民國醫事法律學會理事長黃清濱5日在一場醫師律師對談中指出,沒有一個醫師會故意害人,醫療上的任何處置,也沒有是絕對的,難有一定的軌跡可循。現場也有醫學系學生建議,透過修法限制醫療賠償上限,分攤醫師責任風險,避免臺灣醫療的崩盤。

中國醫藥大學亞洲大學及中華法律風險管理學會5日在中國醫大舉辦「醫療與法律風險研討會」,展開白袍法袍對話,包括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院長德陽、中華法律風險管理學會理事長施茂林等人均出席。

黃清濱說,依外國司法實務,極少對於醫療過失追訴刑事責任,他建議透過修法,讓醫事行爲,可免除刑事責任,讓所有醫療糾紛,迴歸民事損害賠償,及給予行政懲戒方式處理,對醫病雙方較爲適當。

因醫療行爲衍生的司法案件頻傳,日前就有一件醫療糾紛案主治醫師被判賠新臺幣4545萬元,而最近各地方法院判決醫療賠償2000萬元或3000萬元案件,愈來愈多,與會人員都認爲,醫療風險與法律責任控管益形重要。

施茂林及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主任邱太三都表示,據醫事審議委員會的統計,民國90年到99年,共受理4357件委託鑑定案件,其中,認定醫師有疏失者419件,僅約1成,反觀同期的律師風險案件,不到50件,同爲高度專業的醫師與律師,職業風險多寡立判

由於醫療法律風險愈來愈重要,施茂林也建議,醫師從事任何醫療行爲,如能事先知道醫療及法律有何風險,就能做好預防、判斷、控制,不用等到風險發生,再來緊急處理危機

中國醫藥大學醫學系五年級學生尤冠棠更引用加拿大限制醫療疏失賠償上限、英國公醫制度,建議由政府透過修法限制醫療賠償上限,管控醫責風險,協助醫師分攤醫療責任風險,讓醫師專心救人職責,避免臺灣醫療大崩盤

▲醫學系學生建議,透過修法限制醫療賠償上限,分攤醫師責任風險,避免臺灣醫療的崩盤。(圖/翻攝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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