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紓困4.0「這些人」3萬元6/4直接入帳!申請方法看這裡

文化部公佈「藝文紓困4.0」補助方案。(圖/文化部提供)

記者林育綾/臺北報導

文化部今(3)日公佈「藝文紓困4.0」補助方案,其中曾獲藝文紓困1.0及2.0補助的自然人,文化部採取主動審查合於規定者,並與其他部會勾稽排除重複領取等因素後,3萬元將於明(4)日直接入帳;至於未曾獲藝文紓困補助的自然人,也將採「線上申請、簡化程序、先到先審」方式,加快覈定撥款速度

此次紓困4.0,文化部共獲行政院同意編列特別預算45.49億元,辦理藝文紓困補助、紓困貸款利息補貼場館租金減免或規費補貼等方案。

▲「藝文紓困4.0」獲行政院同意編列特別預算45.49億元。(圖/文化部提供)

「藝文紓困4.0」分爲對自然人及事業的補助,凡是具我國國籍自營或無固定僱主的藝文工作者,因受疫情衝擊而導致承攬契約或工作約定受影響,無論有無參加勞保社會保險,皆可提出申請,補助基準參考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方案,每人補助3萬元。申請者若有其他已投入之製作或相關費用,則可以再酌增經費合計補助以6萬元爲上限。 爲了簡化申請及加快撥款程序,曾獲藝文紓困1.0及2.0補助的自然人,文化部將以主動審查方式,扣除經勾稽重複領取其他部會補助,以及已在企業機關(構)投保或領有公保退休金者等,於6月4日將補助款3萬元「直接撥款入帳」;至於未曾獲補助或要申請製作費項目者,則另依須知規定進行申請。

▲「藝文紓困4.0」申請資格。(圖/文化部提供) 事業部分區分爲「各類型藝文事業」、「營業額減少達50%之事業」及「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且給付其員工未達基本工資之事業」三種補助,符合於我國設立登記立案法人、非法人團體負責人具我國國籍之商號個人工作室),可依受疫情影響情形申請,但三種補助只能擇一申請。 文化部說明,「各類型藝文事業」補助項目包含人員薪資及必要支出費用等,最高上限250萬元。「營業額減少達50%之事業」則以其僱用員工數每位4萬元計算,給予一次性營運補貼。至於「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且給付其員工未達基本工資之事業」,以其僱用員工數每位1萬元計算,給予一次性停業補貼;事業之受僱員工給予一次性薪資補貼3萬元,另由就業安定基金加發生活補貼1萬元,共4萬元之補貼,由事業一併具領轉發。

▲補助項目說明。(圖/文化部提供) 而原訂申請至6月17日的「營運損失補助專案」,爲簡化作業,在6月7日前已完成申請傳送者,將繼續審查,並得在不重複補助項目情況下,申請藝文紓困4.0的三種事業補助之一;尚未完成申請傳送程序者,則請直接改申請藝文紓困4.0補助。

▲「藝文紓困4.0」自然人申請方式。(圖/文化部提供) 「藝文紓困4.0」補助預計於6月7日公告受理,自然人申請日期至110年7月12日止、事業申請則至8月31日止,申請方式採線上及郵寄兩種方式,文化部表示,爲防疫節省申請與作業時間建議優先採線上申請方式,文化部也將採先到先審方式,加快各項審查及覈定撥款作業。

此外在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部分,文化部自去年即已爭取將藝文產業納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方案,並針對大型藝文事業提供無上限的利息補貼,今年度持續辦理。之前已取得紓困振興貸款的藝文業者,文化部將協助與承貸銀行溝通,主動協助申貸者評估再展延需求,包括貸款利息補貼延長及本金緩繳需求等。

▲「藝文紓困4.0」補助預計於6月7日公告受理(圖/文化部提供)

藝文紓困4.0線上申請專區:https://grants.moc.gov.tw/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