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民調公道未決 三星鄉長黃錫墉選到底

三星鄉長黃錫墉圖右)說從未說司法給他公道就退選,並譏諷陳文昌聲明「胡說八道」。(圖/記者遊芳男攝)

記者遊芳男/宜蘭報導

「我從未說司法給我公道就退選,更何況司法從未給我公道。」宜蘭三星鄉長黃錫墉強調,他已忍痛離開最深愛的民進黨,決定要將心中的悲痛化爲力量,只求公平正道,力拼到底,絕不退選。相信三星鄉的廣大民衆,都將站起來以情意全力相挺,還他一個遲來的公道。

黃錫墉說,1月23日民進黨三星鄉選區宜蘭縣議員選民調代接風暴案,地檢署作出不起訴處分議長陳文昌佔上風,並揶揄他要履行承諾退出選舉,忿忿不平的他,要以事實來澄清是非。因爲之前民進黨縣黨部全無作爲,擺明是欺負、看衰他,初選民調很明顯地就是人爲操弄。因此他7月31日至縣黨部抗議並遞交陳情書,只盼新的縣黨部主持公道,以公平、公正、公開的方式處理此事,但遲遲未獲迴應,何來公道之有?

他還說,陳文昌派人至民衆家中代接電話,地檢署也認定這是事實,卻認該案不適用選罷法第98條規定,只因該行爲無對價關係。地檢署跳梁護航,令人齒冷;縣黨部也有意偏袒,不理不睬,叫人心寒;議長則是胡說八道,滿嘴謊言,想請問議長「你是在怕什麼?」

依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11條之1規定:「各級黨部辦理提名作業,得設查察賄選小組。爲下列行爲者,應予除名處分。……二、黨部或個人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初選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變造初選之結果者。三、其他意圖使初選造成不公平或錯誤結果者。」

陳文昌5日聲明書主要內容是黃錫墉告發他及陳文新主席違反選罷法一案,宜蘭地檢不起訴處分,感謝司法公道的彰顯,也希望黃能履行承諾,退出年底選戰。另因黨內初選系採電話民調,爲隨機取樣之作法,非以戶籍之個人爲對象所偶黃所告發之代接電話一事純屬村裡敦親睦鄰的作法,沒有涉及違反選罷法的問題,這也是很基本的司法常識

陳文昌在聲明中強調,黃曾再三向選民提及如果中央黨部或司法單還公道,就會主動退選,而不起訴處分,正是「最爲公道」的裁決,期盼他能兌現自己的諾言,也給鄉民一個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