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憂孩童二次受虐偏高 盧秀燕:任何一件都不該發生

臺中議員鄭功進(左起)、林祈烽、施志昌27日在市政總質詢,籲市府正視嚴重的兒虐問題,提出有效的預防對策。(盧金足攝)

臺中市長盧秀燕表示,這不是數字問題,而是任何一件兒虐案都不應該發生。(盧金足攝)

臺中市議員林祈烽、施志昌和鄭功進27日市政總質詢指出,社會局統計臺中市今年1至9月共發生通報2374件兒少保護案件,其中被列爲再通報案件也高達74件,呼籲市長要正視嚴重的兒虐問題,提出有效的預防對策,市長盧秀燕表示,這不是數字問題,而是任何一件兒虐案都不應該發生,市府會更加努力保護每個受虐兒的安全,不讓他們受到再次傷害。

林祈烽說,去年全國發生1萬1113件兒童受虐案件,臺中市從去年至今年9月,就接獲5210件的兒虐案件,顯示問題相當嚴重,社會局調查不管是0至6歲幼童、7至12歲的孩童、還是13至18歲的青少年,對這些孩童施虐常是孩童最親近的人。

林祈烽表示,其中,父母養父母、繼父母和父母同居人,這3個不同年齡層的受害案件數,高達6、700件,非常驚人,不知這些所謂的父母或監護人,到底是有多麼痛恨小孩?爲什麼會這麼狠心的虐待孩童和少年?

最讓他訝異的是,這些兒少保護案件中,再通報第2次以上的案件,2018年有330件、2019年有193件、今年1到9月也有74件,每年平均1至200件的再通報數字,是不是就代表有1至200位受虐的兒少是經常處於被父母或親人所虐待的環境中?讓小孩身心靈受創,更可能影響人格發展,甚至長大成年後,會不會從被害人變成所謂的加害人

臺中市今年兒少保護通報案件,3個年齡層的被害者案件數幾乎都差不多,但0至6歲的兒虐案件較多,照理講0至6歲的兒童自我保護能力相較其他年齡更爲不足,因他們未達受國民教育年齡,多於家庭居家托育系統中受照顧,如果有遭到父母或托育人員虐待或疏忽,在表達能力對外較無接觸的情形下,應該是更難以發現。

社會局長彭懷真表示,他曾擔任監獄1年多的輔導老師,在與當事人對談前,都會先看當事人的資料,發現很多人會監所,當初可能都是家暴受害者,因成長過程人格扭曲,以致於後來成爲犯人

至於通報案件數偏高一事,因臺中是人口第2大都市,通報總數第2多還算合理的,最重要的是,褓母等相關單位有接獲訊息,一定要通報,看是父母或什麼地方出問題,再來做強制或安置的工作

市長盧秀燕表示,這不是數字問題,而是任何一件兒虐案都不應該發生,這兩年在社會局和社工同仁努力下,再通報案件已有稍微下降,但會發生再通報案件,表示其家庭、父母或其親友已經有問題了。

不過,每個個案都非常難處理,要接管或怎麼處置都不是市府單方面可以說了算,還有法院的判決和學者專家意見,市府會更加努力保護每個受虐兒的安全,不讓他們受到再次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