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品交易稅率 2版本交付審查

立法院教文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繼日前逐條審查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後,昨(22)日針對3條條文進行朝野黨團協商。其中備受關注的便是租稅機制的改變,未來文物藝術品交易單一稅率爲何,在立委討論下,將分別提交吳思瑤的0.6%版本政院的1.2%版本,交付院會審查。

現行臺灣藝術拍賣制度賣方透過拍賣會賣出藝術品時,拍賣金額會併入賣方當年度綜合所得稅計算。修正草案則推行「分離課稅模式,政院版本所擬的條文中,藝術品拍賣會按成交價額之6%爲所得額,20%稅率扣取稅款,單一稅率爲1.2%。

多數立委均贊同改採分離課稅模式。立委吳思瑤另外提案指出,應強化國際藝術市場來臺誘因,將臺灣打造爲亞洲藝術品交易中心,讓單一稅率降低至0.6%,能與稅率0.5%的香港競爭

國書表示,行政院版本的1.2%稅率,是讓落槌價1百萬交易課1萬2千塊的稅。看似沒問題,但外國人現在臺灣交易,就是這個標準,採取政院版本等於沒達到獎勵作用,恐怕無法爲臺灣吸引重要的交易。

文化部長李永得表示,樂見立委提案,但還是支持政院版本。財政部常務次長李慶華指出,基於合理課稅考量建議維持政院版本,分離課稅是重大變革,但稅率拉低,一來不知外界反應會如何,二來可能會導致與先前討論不一樣的結果,需重新評估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