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20萬!罵人「神經病」判賠60萬 李婉鈺:很扯

罵人神經病」,李婉鈺判賠60萬。

東森新聞記者蘇怡璇遊雙如臺北報導

北市議員李婉鈺去年9月接受媒體訪問時,大罵龍縯國際影視公司老闆吳祖望「神經病」,被對方公然侮辱罪'提告,刑事部分雖然無罪確定,但民事部份,臺北地院法官認爲,「神經病」這個用語已經侵害到名譽權,判李必須賠償60萬元。李婉鈺認爲判決很扯,強調一定會上訴到底。

李婉鈺官司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他被經紀公司老闆吳祖望控告傷害,接受媒體訪問時脫口而出「神經病」三個字,被吳提告公然侮辱罪並求償100萬元,原本審判李20天拘役,上訴高院後,法官認爲神經病只是情緒用語,判決無罪定讞。「對我來講他憑空捏造一個事實,然後無的放矢,爲了中傷我而隨便亂講,他就是一個不恰當行爲,我其實不認爲我這樣子講他是錯的。」整起事件發生在去年6月,李婉鈺爲了替藝人初家晴和經紀公司談解約問題,約吳祖望在北市新富豪酒店談判雙方一言不合,吳指控李婉鈺用菸灰缸砸傷他額頭,告李傷害,李婉鈺則堅稱不是她出手,因爲燈光昏暗,吳祖望認錯人。

除了刑事外,吳祖望再對李婉鈺民事求償100萬元。法官認爲李婉鈺的話屬於侵犯名譽權,判定她必須賠償60萬元。得知判決結果,李婉鈺說「很扯」,要上訴到底。吳祖望則認爲可以接受,不會上訴,也希望李能專心問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