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防範金融直播營銷風險

10月28日,中國銀保監會消費權益保護局發佈《關於防範金融直播營銷有關風險的提示》表示,直播帶貨這一新媒體購物形式出現以來,受到消費者,尤其是年輕消費者的青睞。其中,有些金融產品相關的直播營銷行爲存在風險隱患。應注意甄別金融直播營銷廣告主體資質,選擇正規金融機構渠道購買金融產品;認真瞭解金融產品或服務的重要信息和風險等級,防範直播營銷中可能隱藏的銷售誤導等風險;樹立科學理性的金融投資消費觀念

金融直播營銷主體混亂

《提示》介紹,當前金融直播營銷存在兩方面主要風險。

第一,金融直播營銷主體混亂,或隱藏詐騙風險。一是無資質主體“魚目混珠”。由於直播平臺開設賬號基本門檻限制,一些無資質主體擅自開展金融產品直播營銷,涉嫌非法或範圍開展金融營銷宣傳活動。甚至有所謂的“科技公司”“諮詢公司”以投資虛擬貨幣外匯網絡理財爲名進行詐騙。還有直播平臺爲吸引用戶,承諾在平臺充值後有高額收益並可隨時提現,存在異化爲非法集資的風險。二是直播平臺信息設置混亂。平臺用戶可能被營銷氛圍帶動,在主體不清、風險不明的情況衝動消費。三是非專業人士誤導或欺騙。金融知識薄弱、風險防範能力差的用戶易受誤導或欺騙。

第二,直播營銷行爲存在銷售誤導風險。一是虛假或誇大宣傳。實際上,多數消費者難以符合廣告宣稱的免息條件、放貸條件或產品銷售範圍,亦或是“免息不免費”、隱含保費逐月遞增等。二是偷換概念、簡單比價。易導致消費者對借款成本產生錯誤認識,引發消費者誤解。三是信息披露、風險告知或提示不到位。消費者可能在未充分知悉風險的情況下被帶動,購買不適當的金融產品或服務。

提高風險防範意識

《提示》強調,消費者可從三方面提高風險防範意識。

一是辨明直播主體資質。消費者如有意購買,應弄清發布營銷廣告、提供金融產品或服務的主體,注意相應的金融機構、中介機構人員是否具備從業資質,選擇正規金融機構和渠道。不隨意點擊不明鏈接,不在正規金融機構銷售渠道以外的頁面隨意提供個人重要金融信息身份信息,防範欺詐風險和個人信息泄露風險。

二是看清直播內容建議理性對待直播營銷行爲,在購買前充分了解金融產品或服務的重要信息,如借貸產品的息費標準、實際年化利率保險產品的保險責任、除外責任、繳費要求,理財產品的投資風險等。警惕一些金融直播營銷中信息披露不足、風險提示不到位、明示或暗示保本無風險、保收益等銷售誤導問題

三是知悉金融消費或投資風險。公衆應對金融產品有理性、清醒的認知,不被直播營銷所營造的氛圍煽動而盲目消費或衝動投資,在瞭解金融產品或服務的合同內容、息費標準、免責條款、風險等級等重要信息後,審慎評估自身是否能夠承擔或接受,根據自身實際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選擇適當的金融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