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禍得福?機靈警憑紅單助民找回失車

員警以一張紅單加上機靈的判斷幫助找回愛車。(警方提供/陳世宗臺中傳真)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警員劉亮安與警員陳銘智,日前巡邏於上午10時許接獲黃姓民衆(女、35歲)報案,表示停放在南屯區心路一段422巷口之重機車遭竊;員警以一張紅單加上機靈的判斷幫助找回愛車。黃女表示,抱歉因自己疏忽記錯停放位置而造成警察的困擾,十分感謝警察熱心幫忙。

警方指出,員警當日接獲報案後,立即馳赴現場,發現黃女着急地在巷子來回找尋愛車,先行詢問其車牌號碼及停放時間,黃女回答「只記得前後英文數字,中間那段忘記了。」

黃女表示,她於傍晚18時許停放在文心路一段422巷口至附近購物隔天10時許才發現機車不見。員警請黃女聯繫家屬詢問正確的車牌號碼,黃女拿起手機一緊張便打到本市第一分局民權派出所,而不是打給自己的家人,員警安撫黃女情緒請她保持冷靜,並將電話接過來與民權所同仁通話,才得知原來黃女先前有向民權所報案,

警方說,待黃女冷靜下來忽然想起之前有被警察開單,便從包包裡翻出一張皺皺的紅單,員警將紅單上車號通報值班同仁協助調閱,確認該重機車最後車行紀錄是在文心南路與文心南二路往南屯路方向,雖該處非本轄區,熱心的劉、陳二員仍不辭辛勞趕赴該處附近協尋,前往途中陳員頓時靈機一動想起那附近有一條小巷子立馬前往文心路一段45巷找尋。

皇天不負苦心人,果然在那條巷子內尋獲黃女之失車!黃女找回遺失機車十分開心,頻頻向警方致歉是自己忘了機車停放位置,還好有這張紅單和警察們的幫忙才能順利找回愛車,對於警方熱心積極的服務態度,深深感到敬佩與感激。

大墩派出所長葉信良呼籲,民衆忘記停車地點誤以爲失竊而報案的情況屢見不鮮,提醒民衆若擔心忘記停車地點,可先用手機拍攝停放位置,可避免同樣的情況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