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下禁令 不得要求女學生戴頭巾

印尼西蘇門答臘省一所公立學校要求一名非穆斯林學生頭巾家長不滿抗議引起討論。印尼政府昨天下令,禁止公立學校強迫學生戴頭巾或其他宗教飾品,否則面臨刪減經費懲罰

教育部、宗教部以及內政部3日聯合下令,其中一項要點指出,地方政府和公立學校若有要求或禁止學生配掛頭巾或其他宗教飾品的規定,必須在30天內廢除,違反者會面臨懲罰。這個命令不適用實施伊斯蘭律法亞齊省(Aceh)。

印尼羅盤報(Kompas)報導,教育及文化部部長納迪姆(Nadiem Makarim)3日在視訊記者會指出,是否要戴頭巾是個人的事,不是學校可以決定,學校應該做的是確保印尼宗教的多元發展,促進宗教的和諧以及國家的團結。

西蘇門答臘省(West Sumatra)巴東市(Padang)一名省立學校的女學生1月在線上上課時沒有戴頭巾而遭懲罰。這名女學生並非穆斯林,她拒絕學校要求戴頭巾的歧視性規定,父母也向學校抗議,消息社羣網站傳出後引起民衆聲援

雅加達椰子網(Coconuts Jakarta)日前報導,前巴東市市長佛西(Fauzi Bahar)在2005年時制定規定,要求所有女學生無論宗教信仰都必須戴頭巾。這所學校的校長事後已道歉,表示會讓這名女學生依宗教信仰穿着。

宗教部長雅庫特(Yaqut Cholil Qoumas)承認,這個事件只是冰山一角,有很多學校仍有類似的爭議性規定,不同的宗教信仰者不應該強迫對方配戴具宗教意義的飾品,應互相尊重,促進和平,而非製造衝突。(編輯:黃自強)110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