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 臺電今推電費緩繳措施

臺電今推電費緩繳措施。(本報系資料照)

因應疫情影響民衆生活,臺電3日推出「電費緩繳」彈性便民措施,民衆5、6月電費帳單可延長至下次收費日前繳交即可,不計收遲付費用。其中,每月收費用戶繳費期限延長至一個月,隔月收費用戶繳費期限則延長至兩個月。

臺電表示,與民衆共同抗疫、共度難關,除5、6月電費可緩繳,若民衆因檢疫、隔離等情況導致未能如期繳費,也可再延長至期滿後14日內繳費。

臺電說,依照規定,平常健身房、KTV、小型工廠等一個月收到一次電費帳單的用戶,一般繳費期限爲16天,一般住宅小吃店隔月收到一次電費帳單的用戶,一般繳費期限爲28天,超過期限會依時間加計1-2%遲付費用。

臺電指出,現在推出「電費緩繳」彈性便民措施,民衆今年5、6月電費帳單繳費期限可延長至下次收費日。因此,每月收費用戶繳費期限從16天延長爲一個月,隔月收費用戶繳費期限則從28天延長爲兩個月,各約增加半個月至1個月的繳費彈性,期間皆不計收遲付費用。

臺電強調,若民衆因檢疫、隔離等情況導致未能如期繳費,也可透過臺電24小時客服專線1911、臺灣電力APP「我的客服」功能管道聯繫,可再延長至期滿後14日內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