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1千萬交保深夜離開法院! 黎智英所有「保釋條件」曝光

記者邱茀濱/綜合報導

2案纏身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昨(22)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法官批准,深夜10時50分才離開法院,搭車返回住處。不過,仔細看他的保釋條件,可發現除了要繳付1,000萬港元的保釋金、3名人士擔保各10萬港元外,還須交出全部旅遊證件,且不得離開住所、不得發表任何文章或在社羣媒體發佈訊息等。

▲黎智英以1千萬港元交保,深夜離開警局。(圖/路透,下同)

綜合港媒報導,黎智英先後被控欺詐、違反香港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罪,連續被拒絕保釋,22日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最後獲得法官批准。

黎智英獲准保釋後,控方律政司隨即表明會在7日內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35(2)條,向法庭申請上訴許可證明書,並要求法官維持羈押黎智英,但法官卻以他沒有這權限而拒絕受理。

深夜10時50分,黎智英才步出法院,上車後於11時10分回到住處。據悉,黎智英是違反港版國安法中,首名獲准保釋的被告。仔細一看他的保釋條件,發現非常嚴苛,等候明年4月16日出庭

除了繳付保釋金以外,黎智英的保釋條件還包括,「不可從事任何請求要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不可以紙本和在社羣媒體發表文章」、「不得接觸外國官員」、「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訪問」、「每週到警署報到3次」、「不得離開住處」、「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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