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3-單氯丙二醇」超標2.5倍! 消基會點名4款醬油標示不符!最高恐罰300萬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消基會今(12日)針對市面上醬油進行檢驗結果顯示有4品牌的醬油不符法規規定,包含標示不符「包裝醬油製程標示之規定」、3-單氯丙二醇超標等。其中一項由菲律賓進口醬油「調味液(SILVER SWAN SOY SAUCE)」的3-單氯丙二醇含量高於一般醬油的2.5倍。消基會發行人徐則鈺指出,違規業者應儘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最高可處300萬元以下罰款

▲消基會點名4款醬油標示不符,違規業者最高恐罰300萬。(圖/記者崔至雲攝)

徐則鈺說明,消基會這次針對15件醬油進行調查,其中9件爲臺灣生產,6件爲進口,分別香港、菲律賓各2件、來自越南印尼各1件。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發行人徐則鈺指出,經本次調查,有4款醬油不符合標示規定,違規業者應儘速改正。(圖/記者崔至雲攝)

針對醬油中的3-單氯丙二醇含量,消基會檢驗委員會召集人凌永健進一步指出,傳統醬油製造需半年以上的時間,因此有業者爲了節省時間利用鹽酸原料脫脂大豆中的蛋白質水解胺基酸,製成所謂的「化學醬油」,只需要3至7天製成,但3-單氯丙二醇過量恐致癌,因此經檢驗,來自菲律賓的「調味液(SILVER SWAN SOY SAUCE)」檢出的3-單氯丙二醇含量大於0.4毫克/公斤以上,超出一般醬油的2.5倍,不符合規範,已違反《食安法》第17條的規定,主管機關可要求業者限期改正,不改正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由菲律賓進口的「調味液」檢出的3-單氯丙二醇含量大於0.4毫克/公斤以上,超出一般醬油的2.5倍。(圖/記者崔至雲攝)

▲消基會公佈市售醬油檢驗結果。(圖/消基會提供)

另外,這次也有4件醬油不符合「包裝醬油製程標示之規定」,其中有3件進口「醬油」沒有說明製程是否爲調和或速成,依規定無論是進口或是本地生產的蔭油壺底油、生抽老抽等,以民間通俗名稱標示都須遵守規定,這3件已經違反《食安法》第22條規定,可處3至300萬元的罰鍰,業者應立即改善標示,另有1件樣品標示「釀造」,但氮含量卻不足,已屬標示不實,也違反《食安法》第28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5條處4至400萬元罰鍰。

消基會呼籲政府,應不定期稽查本國生產的業者,也應加強稽查進口商產品;也呼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無論是釀造或調合醬油,都應誠實標示,除了遵守《食安法》的相關規定外,也是對商品負責的表現;最後也建議消費者,給消費者的建議,選購醬油時應檢視品名的標示是否爲釀造、調合或水解醬油,其次看商品成分內容,都能看出是否爲釀造醬油,最後則是選定符合自己需求的品質,避免選購不符合規定之醬油,危害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