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高雄人夫打110報案:有人正在性侵我老婆! 警衝現場傻眼了

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報警電話不能隨便亂打!高雄一名男子7月打110稱「有人正在性侵我老婆」,警方到場後,卻看到其妻子滿臉不解,呂男事後才心虛透露真相,原來是他懷疑老婆在家「討客兄」才謊報警。對此,警方認爲呂男的行爲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他移送法辦

▲呂男報警稱「有人正在性侵我老婆」。(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CFP)

警方今年7月28日晚間12時10分許接到報案,一名男子稱有人在他家性侵他妻子,警方立刻衝去呂家電鈴,但呂妻開門卻毫無異狀!警察打電話跟呂男確認到底是怎麼回事,他這才心虛表示,是懷疑老婆在家中房間裡跟小王偷情,所以謊報性侵,希望警察去抓。

呂男隨後被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移送橋頭地院裁處。依規定可處拘留或1.2萬元以下罰鍰。

不過法官認爲,《社維法》該罰則的構成要件是「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立法意旨在於嚇阻惡意濫打報案專線的人,除了要有「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行爲,還要符合「經勸阻不聽」要件,才能開罰。

依據高雄市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受理110報案紀錄單,警察接獲呂男報案後,隨即派人去呂家處理,並記載「本案經電報案人瞭解狀況,報案人稱其妻與一名男子目前在家中房間內發生性關係」。法官認爲呂男並非「經勸阻不聽」仍無故撥打報案專線,因此判決不用處罰。警方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