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黃偉哲以「證人」身分赴地檢署接受約談 下午主動出面說明

臺南市長黃偉哲今天早上原定要出席「紅球計劃」歷史街區策展活動宣傳會卻臨時缺席,原因是到臺南地檢署以證人身份接受傳訊約談,偵訊完畢後黃偉哲則從地檢署地下室搭車離去,避開媒體目光,不過黃偉哲下午三點卻主動出現在市府向媒體說明上午的作證行程,他表示確實是以證人身分前往地檢署接受檢察官詢問,過程大約四十分鐘,不過基於偵查不公開他表示不方便透露偵訊內容。

據瞭解,市長黃偉哲今天上午被臺南地檢署以「證人」身分傳訊,協助調查外傳的臺南地區光電建設案疑有官商勾結不法情事,因爲涉及偵查不公開,檢方對案情無法多說,但強調只要有不法情事,證據到那裡就會辦到那裡。

臺南市長黃偉哲今天到臺南地檢署以證人身份接受傳訊約談,下午主動現身說明,他表示確實是以證人身分前往地檢署接受檢察官詢問,過程大約四十分鐘,不過基於偵查不公開他表示不方便透露偵訊內容。記者劉學聖/攝影

臺南市長黃偉哲今天到臺南地檢署以證人身份接受傳訊約談,下午主動現身說明,他表示確實是以證人身分前往地檢署接受檢察官詢問,過程大約四十分鐘,不過基於偵查不公開他表示不方便透露偵訊內容。記者劉學聖/攝影

臺南市長黃偉哲今天到臺南地檢署以證人身份接受傳訊約談,下午主動現身說明,他表示確實是以證人身分前往地檢署接受檢察官詢問,過程大約四十分鐘,不過基於偵查不公開他表示不方便透露偵訊內容。記者劉學聖/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