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不嫁」 交通部仍砸6千萬改「交通及建設部」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政府第二階段組織改造在元旦正式啓動,營建署原應併入交通部,最後決定續留內政部,但行政組織法已先將交通部改名爲「交通及建設部」,如今營建署「不嫁」,交通部仍要花6000多萬元更換招牌、印鑑文書硬體設備,成爲「有名無實」的單位,讓外界搖頭「更名意義何在?」

▼即使營建署不併入,交通部仍花6000萬改名,預計年中「掛牌」。(圖/取自Google街景

因營建署管轄道路基礎建設等業務和交通部重疊,政府組織改造方案決議,將營建署下的基礎建設約3、400人移入交通部,併成立「基礎建設司」,交通部改名「交通及建設部」,但去年11月,立院審查交通部組織法案,營建署決定續留內政部,只剩10人併入交通部;立院12月28日再進行朝野協商,交通部確定更名,預計年中「掛牌」。

據悉,光是招牌、印鑑、文書、合同等硬體花費,不包含人事和行政作業全臺230處交通部附屬機關,粗估就得花上6000多萬元;有交通部官員戲稱根本是「交通建設未遂部」,還有官員說,改了名也無助提升效率

此外,這波組改也讓中央氣象局成了「孤兒」。當時規畫將隸屬交通部的中央氣象局併入環境資源部,但氣象局多次被批颱風預報不準,環資部科技部都避之唯恐不及,且初審通過的交通部組織法草案已將氣象局移出,讓氣象局成爲爹不疼娘不愛的孤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