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結婚1年互控家暴7次 少婦買105元汽油燒熟睡夫40%燒傷

記者柳名耕、黃彥傑臺北報導

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在19日發生縱火案件,1名林姓少婦近期與丈夫在談離婚,雙方在1年內已經多次互控家暴妻子下午到加油站汽油後,回家淋就在熟睡的丈夫身上並點燃造成燒傷,稍早林妻在被社工約談後帶着男嬰抵達派出所警方預計林女依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北市消防局在19日下午13點18分獲報,位在光復南路上1處大樓發生火警,消防人員抵達現場撲滅火勢後將林姓女子(34歲,手臂燒傷)、林姓男子(32歲,燒傷約40%)以及8個月大的林姓男嬰(起水泡)送往臺大醫院急救,燃燒面積約1坪。▼事發後,文具店客人抱着嬰兒下樓,全身被燒得精光的林姓丈夫則是緊跟在後。(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涉嫌將在汽油淋在林姓丈夫身上的林女,下午13點15分時前往信義路四段的加油站購買92無鉛汽油,當時林女準備要以「鋼杯」裝汽油,不過加油站人員告訴她,這不是法定裝油容器,林女纔將寶特瓶取出,登記姓名後購買了約600毫升的汽油。

回到家後,林女就直接將汽油淋在熟睡丈夫的棉被上並點燃,被汽油味驚醒的丈夫趕緊衝到浴室滅火,而林女就直接跑到樓下的文具店求救,謊稱家裡失火,文具店的客人聽到樓上還有1個8月大的男嬰,趕緊衝上樓救人;下樓後林女就將自己與男嬰鎖在文具店的廁所內,等待警消到場。▼員警陪同火調科人員在現場鑑識。(圖/記者柳名耕攝)

救護人員趕到後將林姓夫妻與男嬰送往醫院救治,林妻初步向警方坦承有在家淋汽油並點火,由於林姓夫妻自2018年1月至10月間有7次家暴通報紀錄,其中妻子通報6次、丈夫通報1次,最近的通報則是在10月13日。

稍早林妻從醫院離開後被帶回派出所偵訊製作筆錄完成後將先行移送大安分局。▼林妻13點15分在加油站汽油,18分就在家裡縱火。(圖/記者柳名耕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