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拒戴口罩遭請下公車「最高罰1萬5」 悍婦失控抓花帥警臉頰

記者陳豐德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黃姓婦人,9日上午11時許在五股區搭乘公車,卻因未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戴上口罩,公車司機勸阻無效後報警求助,警方到場後規勸,不料婦人反倒質疑員警是「假警察」想借機落跑,遭攔下後甚至扯下員警口罩、抓傷員臉頰,員警見狀當下將她上銬制伏,帶回派出所偵辦。

▲婦人拒戴口罩遭請下公車,還失控花帥警臉頰。(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據查證,60歲的黃姓婦人當時在五股區搭乘785路公車,卻不願配合法規,在車上不戴上口罩讓司機不知如何是好,蘆洲派出所員警陳克軒(32歲)、陳覲於及陳家偉獲報到中山二路處理,先告知黃姓婦人法源,並好聲好氣勸她「這是傳染病防治法,比交通罰則還嚴重」、「妳中(病毒)了就來不及了」。

警方將婦人請下公車後,要求她提供年籍資料,要依規定製作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案件處理紀錄表,沒想到她開始質疑起員警身分,並要求員警出示識別證;員警則告知她,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只要穿正式制服就代表是警察,無須另外出示證明

黃婦此時卻想趁機落跑,被員警一把攔下後惱羞成怒,一把扯下員警陳克軒的口罩,並不慎抓傷員警左臉頰,警方當場將他制伏上銬,訊後依照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傷害、妨害公務罪嫌偵辦。 政府日前宣佈,公車、捷運大衆運輸車內屬密閉空間,爲避免感染風險民衆倘未佩戴口罩欲乘車,將請業者進行勸導,如勸導不聽將拒載並得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規定處3000到1萬5000元罰鍰,如有極端個案不排除通知警方到場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

▼員警陳克軒口罩被扯下後,臉頰不慎遭抓傷。(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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