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居家檢疫「7度趴走」累罰70萬沒繳 臺南潘男7日已溜回大陸!

▲對於臺南仁德潘姓男子,違反居家檢疫規定,7度外出跑步購物,被臺南市生局次數共裁罰70萬元,黃偉哲市長認爲潘男是惡意的行爲。(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仁德區一名潘姓男子,違反居家檢疫規定,7度外出跑步、購物,被臺南市生局按次數共裁罰70萬元,惟傳出該名潘姓男子是中國人士,且人已失聯,臺南市長黃偉哲指出,潘男行爲是惡意的很過份市府將查入出境紀錄。目前最新的訊息是,潘男已於本月7日離境返回大陸

黃偉哲說,這種拒繳罰款跑掉的人也滿多的,市府委託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因這位潘先生是來臺灣依親,他應該受臺灣的法律管轄。爲什麼會有這個罰70萬?是採取一罪一罰,譬如說,紅燈、闖個紅燈就開啓張罰單,刑事上的你這個犯幾次罪,就做幾次判決,所以一罪一罰是有根據的;第二點,那罰70萬之後,他跑掉了。除非他不要再入境臺灣,要不然的話,他應該要接受臺灣的法律管轄,就是必須誠實的、繳完罰款才能夠再入境臺灣。

第三,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執行效率蠻高的。現在目前爲止,有40幾件違反居家檢疫規定的都會依照這個部分來開罰,期限到了拒繳罰金的就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來處理。維持法律的尊嚴,而且確保國人防疫期間的安全,這是最重要,罰錢不是用來補充國庫,罰錢是希望你不要違法,「這個潘先生一而再、再而三的違法,現在我相信惡意蠻大的,所以我們覺得應該要做一定的處理。」

對於潘男是大陸人,在臺灣可能沒有財產,黃偉哲說,潘男如果不要再進來臺灣,當然有可能會不一定追得到,潘男如果要再進來臺灣,這一定是繳完罰款才能入境。

黃偉哲說,「現在還要去查他出入境紀錄,因爲目前爲止,臺灣跟中國大陸還是有5個航點是可以飛,包括上海成都,還5個地方是有航班飛行,所以這個部分市府還是要去了解一下。因潘男不是刑事犯,也不能把他啓動防逃機制派員跟監,也不能給他用電子手銬。其實最重要的是,他很惡意的在我們的防疫人員打完電話之後,纔出門,很過份。所以說,將來我們的防疫怎麼樣堵住這個漏洞缺口就是很重要的,不要等到說他們的社區看不過去,提供證據讓我們在事後偵辦,事後偵辦已經時間差很多,如果在他逃跑第一次、第二次就偵辦,這下子可能就少罰一點,搞不好就可以把他送到集中檢疫,這樣對民衆的安全保障就就更好。所以罰錢不是目的,能夠讓他守法纔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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