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殺警無罪掀衆怒! 藍綠支持上訴、綠委籲修法「淘汰恐龍法官」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鐵路勇警李承翰去年7月處理臺鐵逃票事件,遭到鄭姓男子持刀刺死。4月30日法院判決結果出爐,法官以「精神問題」判他無罪,並以50萬元交保、強制就醫5年。

▲鐵路警察李承翰處理逃票事件,遭鄭姓男子刺死。(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針對法官「無罪」判決,檢察官也在第一時間提出抗告內政部長徐國勇、法務部蔡清祥警政署長陳家欽,皆表達憤怒與不滿,各黨也都支持檢察官上訴,並訴求修法淘汰「恐龍法官」。

▲鐵路勇警李承翰。(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偵辦殺警案的檢察官對於判決結果「深感遺憾」,主張法院之判決已有不當,復因無罪判決,讓鄭姓被告交保,邏輯思考已出現錯誤,對此將提起抗告。

▲內政部長徐國勇。(圖/記者李毓康攝)

●徐國勇:絕對依法上訴 還給員警一個公道 徐國勇表示,法院是獨立機關,對於判決結果只能尊重,但是深表遺憾,「這個遺憾表達我沉痛的感覺,我想我們一個員警的犧牲,一條年輕生命,法院判無罪,我們遺憾,這是內心深處出來的,我會要求我們警政署向檢察官提出依法上訴,還給員警一個公道。」

▲法務部長蔡清祥。(圖/記者孫於珊攝)

●蔡清祥:不能精神疾病藉口 逃避刑事責任 蔡清祥表示,殺警天地不容、民衆無法原諒,法官依《刑法》以兇嫌精神疾病判決無罪,但絕不會讓人以精神疾病爲藉口,逃避刑事責任,除嘉義地檢確定上訴外,目前也啓動社會安全網,不會讓兇嫌亂跑。

▲警政署長陳家欽。(圖/記者黃彥傑攝)

●陳家欽:打擊警察執法士氣 上訴到底 陳家欽今赴鐵路警察局臺北分駐所慰問,對於判決結果內心相當憤怒,無法接受,更對警察未來執勤安全深深受到威脅,嚴重打擊警察執法士氣,會籲請檢察官上訴到底。

侯友宜:判決跟民意違背太遠 殺人者還是要負起刑責 曾任警政署長的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臺灣有很多思覺失調症犯罪,在審判過程中許多個案判決跟民衆的法感情相違背太遠,令人非常遺憾,嚴重打擊警察士氣,更何況「這名嫌犯還會在社會上趴趴走,監控能力能夠保護所有市民嗎?」希望犯罪不要造成社會學習,更不要因爲這樣的審判,讓其他嫌犯有模仿機會,畢竟殺人者還是要負起刑責。

王定宇司法改革 淘汰恐龍法官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則提出,要「司法改革」,引進法官接受外部評鑑,處理這種荒謬判決的法官。

王婉諭點明林萬億 說明社會安全網進度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表示,目前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自己不適合對司法個案做任何相關評論,同時要求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向社會大衆說明目前社會安全網的進度。

葉毓蘭憂「模仿效應」 自稱精神病患就無罪葉毓蘭表示,很多人認爲只要自稱精神病患,殺一兩個人都不會判有罪,這次判決絕絕對對會對後續兇殺案兇手有暗示作用,還會起更多模仿效應,「不可接受」這樣的判決結果,並會請警政署、法務部請地檢署提起上訴。

國民黨:判決跟社會期待的落差已經是平行世界的等級國民黨透過臉書表示,司法改革已經改了1441天,這樣的判決跟社會期待的落差已經是平行世界的等級,合議庭認定鄭男已達刑法第19條第1項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爲違法的程度,卻未考量鄭男已經停止就醫10年以上,更是將國家對於精神病患的忽視成本,轉嫁給無辜基層員警及家屬

民衆黨:推動人民參與司法審判 民衆黨發言人楊寶楨表示,民衆黨團已提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推動人民參與司法審判,希望執政黨給予參審制、陪審制及並行制共同審查的機會,才能完善立法,並支持檢察官循法律程序提出上訴,保護基層員警。

▲民衆黨團召開「司改須迴應民意 參審陪審可並行」記者會。(圖/記者徐斌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