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學校等4場所7月起禁用「一次用塑膠吸管」 初估1年少1億根

記者許展溢臺北報導

環保署推動限用一次性塑膠吸管政策,今(1日)宣佈最終版本定案,確定7月起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4大類共8000多家業者再也不能提供內用者「一次用塑膠吸管」,但取得「生物可分解塑膠」環保標章工廠出場附有吸管的商品,不在管制範圍

▲7月起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都不能再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圖/記者姜國輝攝)

該政策宣佈推動以來,引發不少爭議,如訂定的「遊戲規則」,包含消費者外帶卻在場內使用,則屬「非屬內食餐飲」,引發環團質疑。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也在立院怒批,政策上路後,3種替代方案中,包括「10%塑膠吸管」、「紙吸管」和「生物可分解性塑膠吸管」,卻還是使用了含有有10%的塑膠吸管,及無法回收的生物可分解性塑膠吸管,質疑環署這樣的禁法難道不衝突

▲至於外帶是否也納入政策,環保署強調,將納入下一階段實施參考。(圖/記者許展溢攝)

環保署副署長沈志修今天說明,至於預告草案允許使用塗布、貼合膠薄膜吸管,其塑膠成分含量重量低於10%,也決定要刪除。而外帶的部分及生物可分解塑膠吸管,未來將依實際使用情形進行評估,並納入下一階段實施參考。

至於外界建議外帶也一併入管制部分?環保署說明,考量法制作業重新辦理預告程序及業者因應所需時間,恐來不及在今年7月起實施。且環保署是以引導民衆改變習慣立場出發,期待首次推動一次用塑膠吸管限用法令能順利上路,後續再考量第一階段實際實施情形,將外帶一併納入在法令管制。

▲環保署副署長沈志修說,「外帶」是否禁用,預計會花1年的時間去評估可行性。(圖/記者許展溢攝)

環保署廢管處處長賴瑩瑩補充,若業者違規會進行第一次勸導,如再犯將開罰1200至6000元,預計上路後,推算1年可減少1億根塑膠吸管。若原本外帶者改爲內用罰不罰?沈志修表示,還是希望消費者能夠配合,因轉內用會造成稽查困擾,不過外帶者拿到室內用,不會處罰商家,因爲這是消費者造成的,但同時會進行勸導,希望消費者能夠避免這樣的麻煩。

▲環保署表示,若原本外帶者改爲內用,不會罰商家,因爲這是消費者造成的問題。(圖/記者李毓康攝)

另外,該政策遭疑,取得「 生物可分解塑膠」環保標章及工廠出場附有吸管的商品,不在管制範圍,回收時容易造成民衆分不出到底哪一種能回收或不行,會和一般塑膠混在一起。沈志修說明, 所謂生物可分解塑膠,就是比塑膠被容易分解,後續都能利用堆肥回收等方式處理。

▲考量生物可分解塑膠會和一般塑膠混合,環保署考慮之後會採用「顏色」來區分。(圖/路透社

沈志修針對回收問題坦言,確實除紙吸管比較可以分辨外,其他類別,民衆分類回收時可能會搞混,但民衆都可以直接交給資源回收車,後端回收場都會再處理。也因此困擾,考慮之後會採用「顏色」來區分。對於手搖飲料店等類別是否會納入禁用一次用塑膠吸管行列?沈志修強調,消費者習慣是需要逐漸改變,不過各界關注的「外帶」部分,預計會花1年的時間去評估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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