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原本判免死!殺妻女2死「出獄還要殺2人」 李宏基改死刑定讞

▲殺妻女奪2命還嗆「不死不休」,狠父死刑定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38歲男子宏基陳姓前妻、擄走6歲女兒燒炭造成2死慘案,李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上訴期間他還揚言要報復前妻家人法官認爲他不知悔改、沒有教化必要,二審改判死刑,最高法院28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這也是今年繼鄭捷後,第二起死刑定讞,也是蔡英文總統上任後,首件判死確定,目前待執行的死囚累計共43人。

李男2012年間曾因爲擄走一對女兒被判刑,2014年4月16日上午7點多,他到兩個女兒就讀的幼兒園堵人,先與前妻起口角,再拿出預藏的刀子刺死前妻後,劫車將7歲大女兒載走,4歲的小女兒因爲早一步被老師帶進教室才逃過一劫。

李帶着大女兒開車逃到新竹縣尖石山區燒炭自殺,被員警發現緊急送醫後,李恢復意識,女兒卻陷入重度昏迷,延至6月間身亡。

高雄地院合議庭認爲他「罪不致死」,2015年6月判他無期徒刑,死者家屬忍不住痛批「司法已死」。乾脆叫我來當法官啦!我遇到這種的,我就槍斃他!」

二審時改判死刑,李竟當庭表示與前妻家的恩怨「不死不休」,放話假釋出獄後會報復「出獄還要再殺2人」,讓前妻家屬相當害怕。

前妻父親聽到消息表示,對司法能還給他們正義感到欣慰,但認爲執行死刑的機會不高,擔心萬一大赦被放出來,全家人生命安全又有危險,在李男伏法前,他們無法真正的安心。

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爲他無心悔過,「監獄教化已難收矯正效果」,殺前妻部分改判無期徒刑,殺女兒部份改判死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李被判死刑定讞。這也是今年繼鄭捷之後,第2名死刑定讞的案件,也是蔡英文總統上任後,首件判死確定,目前待執行的死囚累計共43人。

不過,對此廢死聯盟認爲,最高法院雖曾經爲本案開庭辯生死,但沒有準備、審理程序,就直接辯論,並在2周後宣判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也十分認同被告律師所稱,李男認爲自己一無所有,無顏面對幼女,求生意志薄弱,恐是藉由司法自我放棄求死,法官如果因爲李男當庭嗆聲求死就改成死刑,顯見程序欠缺嚴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