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車不用養車 個人租賃正夯

近年臺灣租賃車新增數量統計

透過租賃方式取得用車,不再只是企業法人公司老闆獨享,近來各租車公司陸續推出「個人租賃」業務,不管是買要價數百萬的豪華進口車、還是60萬元有找的國產車,個人一樣可以透過租賃方式取得用車。

透過個人租賃取得用車,不僅可靈活理財,除了加油以外的稅費保險、保養等用車支出,都可以分期繳付,更可以享受租車公司提供的行動管家呵護。

用車「以租代購」風潮漸興,近年來臺灣透過租賃取得用車的比重,站穩於10%以上,然仍遠低於歐美國家超過3成的水準關鍵在於「個人租賃」業務風氣尚未打開。據瞭解,目前個人租賃佔整體租賃車市場比重僅約2%,顯示還有極大的發展潛力,也吸引各家租車業者陸續投入。

租車業者指出,多數國人取得用車的觀念仍停留在「只能買」的階段,因此透過現金、分期付款方式購車的比重仍高,企業法人在租金可抵費用誘因下,近年來用車逐漸轉換爲以租代購;但個人租賃業務推廣上,仍面臨許多困難,不若簡單易懂的分期付款來得容易接受。

其實透過租賃取得用車,對於個人理財而言,創造更多彈性靈活運用空間。租車業者舉例,以購入1輛定價59.5萬元的1.5升國產車爲例,繳付5萬元的頭款(或保證金)後,每月只要繳付9,600元,60期(5年)下來共計繳費57.6萬元;期滿後可選擇付清尾款14萬元,或是將尾款繼續分期,買下該輛車,或是選擇由租車公司收回,合計租賃期內共付款62.6萬元,加計尾款約76.6萬元。

至於現金或分期購車,除了59.5萬元的全額車款,5年期間的稅費近7.5萬元、保險(乙式車體險等)約10萬元,現金購車還有利息損失約3.2萬元、或是分期付款每月的利息負擔逾9,000元,5年用車下來合計總支出超過76.6萬元,其實並沒有比個人租賃省。

業者表示,相較於現金或分期付款購車,個人租賃用車付出的費用並不會比較高,且不必一次性繳付大筆的車款費用,手邊可以保有更多資金靈活理財。

用車過程中,不用擔心忘記繳付燃料稅與牌照稅、保險、ETC等費用,甚至部分租車公司還提供車輛保養維修有專人牽車、提供代步車服務;發生車禍事故,也會協助申請出險理賠,且車輛登記在租車公司名下,個人隱私多層保障。租車業者認爲,「有定期換車」、「常常換車」的人,最適合申辦個人租賃業務。